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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86997B | 建设单位法人:焦中伟 |
| 张利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太公镇西寺庄村 |
| **市太公镇西寺庄水泥配料用页岩矿30万吨/年开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3.964167 纬度: 35.5313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2-13 |
| 新环表审〔2026〕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6-04-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28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86997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886997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82MADRM9G870 | 竣工时间:2026-0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泥配料用页岩矿30万吨/年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年开采水泥配料用页岩矿30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表土剥离、(2)原矿铲装、(3)车辆运输、(4)称重、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表土剥离、(2)原矿铲装、(3)车辆运输、(4)称重、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营运期车辆冲洗水经现有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页岩石铲装扬尘采取开采作业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并且在开采过程中采用雾化喷淋降尘;运输扬尘采取车辆冲洗,在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加强路面维护,减小颠簸,控制行车速度等措施,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要求。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工业固废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 5、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开采过程采取台阶式开采,控制作业面面积,对页岩矿及时清运。开采、装卸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装卸时降低落差;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对现有采空区进行植被恢复。**内道路为水泥道路,并定期洒水;车辆运输过程采取限速、限载、遮盖措施。 3、挖掘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日常保养维护,加装减振垫,经过距离衰减、山体阻隔。运输车辆禁止鸣笛、限速。 4、生活垃圾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1)运营期开采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已对开采边界设置标识,禁止越界开采,分区开采、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减少对**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扰动。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地物种进行复垦。开采过程中加强开采人员管理,禁止人员破坏矿界外植被。2)实际开采过程中严格要求员工按照分区开采要求,禁止乱捕滥杀,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保护野生动物。3)雨天不进行开采,分区开采,减少开辟新的作业面,开采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降低水土流失。定期维护水土保护设施,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在矿山服务期满后,我司承担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复垦、生态恢复重建等责任,及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按编制的《******市太公镇西寺庄水泥配料用页岩矿矿产**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修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立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载明的要求规范运行;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立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度及台账,2026年4月1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4********886997B001Z,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组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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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定期清运不外排 | 依托现有化粪池,生活污水定期清运不外排 | 无 |
| 1 | 雾炮机、洒水车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大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0.5mg/m3要求 | 雾炮机5台、洒水车1辆,开采区洒水,作业时配置雾化喷淋;**道路硬化,道路洒水,车辆加盖篷布。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29mg/m3 |
| 1 | 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1)本项目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选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2)针对项目产噪设备应加装减振垫,并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等,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3)加强**绿化,合理设备布局,利用山体及绿化隔声降噪。 | 四周厂界噪声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3dB(A)-5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1dB(A)-45dB(A) |
| 1 | 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工业固废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 |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1 | 环评:(1)运营期开采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植被影响的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开采占地范围,合理规划分区开采台阶,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最大限度保留原生自然环境,减少对**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扰动。②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恢复植被。③覆土绿化的树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地物种,有针对性地选择树型生长迅速,枝叶茂盛、对粉尘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树种。选择乔灌草相结合方式进行复垦。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根据生态修复方案,项目植被恢复乔木可选择种植物为侧柏等,藤本植物可选择种植爬山虎等。乔灌种植按比例种植,草种撒播覆盖整个采区面积。④严格控制开采范围,加强开采人员管理,禁止人员进入矿界外区域进行植被破坏。 2)对动物影响的保护措施:严格按分区开采要求,减少对动物生境及活动的阻隔影响,在项目建设前后应禁止乱捕滥杀,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3)水土流失保护措施:①开采时序要求:开采中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合理安排工序。根据工程开采进度,避开雨天开采。②开采工艺要求:开采时,要求必须严格控制开挖面,按稳**坡进行开采,同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以避免水土流失,保护环境。③开采前,应根据地势沿开采台阶修建截排水沟,将雨水引至沉淀池中,避免雨水对采面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④开挖边坡形成的失稳坡体和临空面应预防重力侵蚀,及时清除松散层和破碎带,预防滑坡、崩落、泄流等侵蚀危害。⑤加强水保措施管护:对已实施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加强管护,建立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使之尽快发挥水土保持效益。⑥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运营期水土保持工作,加强运营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服务期满后生态保护措施 ①切实履行矿产**开发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复垦、生态恢复重建等责任。②露天开采区区域,闭坑时需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在边坡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措施一般在闭坑后两年内完成。③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和规划的范围进行开发,禁止超范围开发,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开采时应注意依山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塌方或滑坡。④整个开采区开采结束,应清除废石,覆盖土壤,种植植被,进行全面和彻底的生态恢复,对残留在采矿场边坡上的危岩及时进行清除,对平台进行土壤重构(回覆、平整),在边坡底部种植灌木植物、撒播草籽等辅助其自然复绿。⑤未提及生态恢复措施可按编制的《******市太公镇西寺庄水泥配料用页岩矿矿产**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进行。 批复: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 | (1)运营期开采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已对开采边界设置标识,禁止越界开采,分区开采、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减少对**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扰动。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地物种进行复垦。开采过程中加强开采人员管理,禁止人员破坏矿界外植被。2)实际开采过程中严格要求员工按照分区开采要求,禁止乱捕滥杀,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保护野生动物。3)雨天不进行开采,分区开采,减少开辟新的作业面,开采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降低水土流失。定期维护水土保护设施,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在矿山服务期满后,我司承担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复垦、生态恢复重建等责任,及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按编制的《******市太公镇西寺庄水泥配料用页岩矿矿产**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修复。 |
| 项目扩建完成后,**矿界范围不变,本次矿山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边界无变化,**生活区及道路依托现有的设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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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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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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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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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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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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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