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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中心项目位于**市麒****社区桂花村。建设单位向我局****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该项目存在不动产权办理的宗地图部分界线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导致土地面积减少116.39㎡;总建筑面积增加21.22㎡,属误差允许范围。以上问题不影响规划及使用。现建设项目已基本符合《****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麒自然资审字[2023]040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区****07006号)。项目符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要求。通过7个工作日现场公****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征询意见。
公示地点:“****中心”项目现场,****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4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逾期或无异议的,****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联系方式:******局****管理科
电话:087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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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