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智慧总部**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发[2025]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横8路一期、纵3路二期K0+450-K0+950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区**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智慧总部**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横8路一期、纵3路二期K0+450-K0+950)共包含2条道路,分别为横8路一期、纵3路二期K0+450-K0+950。道路总长1189.74m,**费约8469.95万元,总投资约26254.82万元。全线无桥梁、箱涵等构筑物,本项目含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及次干路)、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网管径d400~d1800)、给水工程(管网最大管径d400)、电力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工程、路两侧景观及绿化工程、市政消防工程等,以及相关轨道安全保护专项设计。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469.9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66.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开工至竣工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的设计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
初步设计2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公园北路16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尹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 电 话: | 023-****7331 | 电 话: | 187****943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6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