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你单位《关于**市**区魏城镇**村调峰保供项目临时办公用房、材料堆场及工棚临时用地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魏城镇**村调峰保供项目临时占用**区魏城镇**村十组和十七组集体0.2288公顷土地,其中:农用地0.2288公顷(园地0.2288公顷),作为**市**区魏城镇**村调峰保供项目临时办公用房、材料堆场及工棚。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土地复垦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用途和范围,不按批准类型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土地使用到期后,自行拆除临时建筑等设施,不得要求任何赔偿,并在临时用地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复垦和验收。
三、****政府应监督临时用地使用人严格执行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使用权到期后督促用地单位落实土地复垦和验收。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自批文下发之日起至2年止。
****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