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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原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序号3“★3.酶活力指标:多酶清洗剂中蛋白酶活力应≥35000U/mL,淀粉酶活力应≥550U/mL,脂肪酶活力应≥485U/g。产品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三种酶的酶活力下降率均应为≤5%,建议改为: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3.酶活力指标:多酶清洗剂中蛋白酶活力应≥35000U/mL,淀粉酶活力应≥550U/mL,脂肪酶活力应≥485U/g。产品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三种酶的酶活力下降率均应为≤5%,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二、其余事项不变。
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通讯地址:**市**区安贞路99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17-****6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180****0577
电子邮箱:****@qq.com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180****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