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01
二、合同名称:**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市****服务中心、****保护站)
地 址:**市市府路10-6号
联系方式:024****007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新**东北城G区6幢1-5
联系方式:189****93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 2023 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 资金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飞防作业喷施药液量≥2升亩,防控药剂有效成分≥10ml亩,飞防专用助剂≥10ml亩。★二、无人飞机作业要求1. 实施作业拟采用的无人机须具备产品合格证。2.拟实施作业服务的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3.实施作业拟采用的无人机必须载药量为≥30公斤以上的无人机。4.供应商须具备每天≥10000 亩的无人机规模化作业能力。5. 拟采用的无人机喷洒农药作业高度距离农作物顶端 2-3 米,飞行幅宽小于 9 米,每亩次喷液量不低于 2 升,并添加飞防专用助剂。6. 拟采用的作业无人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控数据功能。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 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 机。7.成交供应商需****服务中心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录入与记录管理,做到应录尽录。(成交后提交录入截图)8.无人飞机飞防作业****农技中心关于印发《植保无人飞机施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农技植保〔2023〕40 号)和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8.作业要求:无人机每亩作业喷施药液量不低于2 升,并须添加飞防专用助剂。9.提供农药产品“三证”(包括: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 、农药产品标准证)。10.成交供应商所使用农药外包装完好,有生产日期、有效期、农药含量、出厂合格证及本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所有农药按采购人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抽样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再送到田间(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进行无人飞机喷施作业。11、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四、其他要求1. 作业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登记范围和剂量施用农药,并在现场公示作业范围和使用药剂,同时,要高度重视植保无人机、飞机等防控机械作业实施。防止施药漂移所导致喷雾质量下降、人畜中毒、伤害事故等次生灾害,若发生,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防治作业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效果评估报告及作业轨迹图等所有影像资料。3.积极履行开展农药包装 废 弃 物 的 回 收 处 理 义务,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进行处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85,800.00元
合同金额:985,8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7-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7-07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