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服务为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范围内建设工程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形成成果文件。
二、服务内容:
1.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相关培训应包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隐患排查能力,旨在提升安全监管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对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相关培训应包含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突发事件应对等,旨在使其进一步提**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顺利运行。
3.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施工人员培训依托各在建项目开展。我市2026年度预计有35处在建项目,共计培训约150次,相关培训应包含警示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应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旨在提升安全意识,提**全技术水平,增加预防、处理意外的能力,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4.采购方要切实履行服务职责,精心准备培训流程并实施,服务过程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消极应付,要提**全服务的专业性、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
5.按时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对所有报告、培训资料、评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采购方若有上级部门布置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培训任务,购买方应协助其完成。
三、项目要求:
1.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
2.项目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项目中选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20%,培训工作过半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合同期满经采购方审核培训成果通过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如有异议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中介机构)。
3.供应商拟派遣的培训团队人员或聘请的专家至少3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
4.供应****政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服务工作的相关业绩。
5.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转包、拆分或违法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6.本项目所创作的培训课件、成果文件等,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不得另行自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