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新站区**北路新站经济总部大厦A幢2-703、704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位于**县万佛路与**路**,总建筑面积 82545.83 ㎡(含绿化面积约10000㎡),其中综合楼 5506.06 ㎡,教学楼 7611.17 ㎡,会议中心 5707.63 ㎡,1200 人报告厅 9218.1 ㎡,体育馆 2447.79 ㎡,人工湖4437㎡,门卫室 110.88 ㎡,地下车库为24757.25 ㎡。共配有电梯 31 台、空调外机90台左右、新风系统30台左右、****中心 2 间、数据机房 1 间、停车位共 674 个(其中地上 53 个、地下621 个),非机动车位 300 个。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综合楼、教学楼、会议中心、报告厅、体育场馆、专家楼、地下车库及周****中心)。 服务要求:校园内所有区域,包括建筑物、停车场、公共广场等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管理服务主要是指 24 小时院校内门岗值勤,安全监控、巡视,交通与车辆停放管理,维护公共区域的正常秩序,保证校区所属区域内人员、财产、物资的安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荔虹、孙乃虎、张红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县**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246。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万佛路与七门堰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方式:0564-****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64-****652
十、相关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