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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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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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ZBJ-202********228-33891
二、合同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大**大街3号

联系方式:045****21939

供应商(乙方):****

地址:岔****门市

联系方式:137****94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元) ¥22,425.00 ¥22,425.00 1、实施汽车大修、小修、保养等各项修理标准达到甲方要求的维修保养质量标准。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在以下约定的时间内解决故障(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维修项目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维修、保养车辆时限超时的除外) (1)小修车辆,24小时内修理完毕; (2)大修、二保或总成修理项目按规定时间尽快完成。 3、实施汽车保养项目的:使用的机油须以乙方所经营的品牌为基础。而且,乙方应按不同车型、车辆的状况,根据不同使用环境、季节等因素,提供或推荐质量优越、价格适度的不同等级油品和最佳养护方案,以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车辆的使用寿命。 4、实施汽车维修项目的:乙方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副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里和性能要求。

合同金额: 22,42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肆佰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7日

履约地点:大**大街3号

采购方式:****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b86dc572f6137f7cc7fc11f260643b5.pdf

****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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