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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房建项目桩基工程补遗书
编号:B02
本次桩基工程公开招标报名单位众多,因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为防止投标单位恶意竞价,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内2.1.3条添加价格评审条款:标书代写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低价投标人提出质疑,进入投标低价评审环节,具体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1)评审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且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95%,或者认为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并将逐页盖章签字的澄清文件上传至“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有权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2)证明材料要求:进入投标低价评审的投标人需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摊销量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①以下不得作为投标低价投标说明的情形:人员闲置;亏本让利;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②以下可作为投标低价投标说明的情形,但必须按要求提交证明资料:机械、材料、设备自有或闲置(需提供发票,摊销计算明细);设计优化、方案优化或采用先进工艺(需提供优化符合强条、行业规范的依据,优化前后的成本分析明细对比);
特此补遗,请投标报价有风险进入价格评审的投标单位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证****委员会的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超时则视为自愿放弃澄清说明。
2026年7月7日
| 1 | ****04房建项目桩基工程补遗书B02.pdf | 542.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