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优化辖区教育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教育服务配套,提升区域基础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验高中**项目选址的申请。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规划审批流程,现将该项目选址方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依据
本项目选址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专项规划,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市教育空间布局规划(2023-2035)年》、《****改革局****实验高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审批〔2025〕84号)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实验高中**项目
2.建设单位:****
3.用地面积:88159.14平方米(折合132.24亩)
4.土地用途:教育用地(0804)
5.建设地址:****开发区,盛家岭片区(四至范围:**大道以西、晨光路(规划)以东、科技路(规划)以南、河岭路(规划)以北)。
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办学规模3000人、开设60个教学班。项目总建筑面积74382平方米,主要包括建设教学楼及实验楼、综合楼、科创楼、风雨操场、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地下车库等建设,配套建设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7日0时起至2026年7月15日24时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选址方案有异议、意见及建议的,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正规渠道向我局反映。反馈内容需真实有效,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具体住址,以便核查回复。逾期未收到反馈意见,将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选址审批手续。
1.受理单位:****规划局
2.联系地址:****办事处玉沙路71号(邮政编码:433200)
3.联系电话:
****中心 150****0528
****中心 177****7715
****规划局空间规划股 138****7387
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公示内容为项目拟选址方案,不作为最终审批结果,项目最终选址以正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准。
2.严禁捏造虚假信息、恶意信访投诉,对恶意干扰项目正常审批建设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3.本次公示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上公示网站:****政府网)。
特此公示。
附图:****实验高中**项目拟选址地块位置示意图
****规划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