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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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 系 方 式:邢靖(****0636)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白石乡中河村二组 联 系 方 式:李清华(138****10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2026 年度全县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基本任务 791.9 吨(其中农膜 698.9 吨,肥料包装物 93 吨);农膜回收率达到 94%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 98%以上;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工作及验收。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薄,做到专账核算管理,企业财务收支一律转账支付 结转,同时要健全收购台账,做到回收台账清晰、凭证及佐证资料齐全;3.成交供应商只能在酉阳县境内收购废弃农膜,不准在县外收购用作抵扣计划任务;4.成交供应商需在每月 20 日前,向采购人上报回收进度及其它相关资料,每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当年年度目标任务,并验收合格。5.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查实,采购人将拒付所有费用。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部承担。6.在收购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财政补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服务期限:2026年10月31日前 服务地点:无
七、验收日期: 2026年6月5日
八、验收组成员:倪伟,邢靖
九、验收意见:验收回收企业网点建设情况,验收通过。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2026年废弃农膜回收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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