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我院现对一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救护车,面向社会开展公开竞价报废处置工作。诚邀具备正规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参与本次竞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车辆基本信息
本次处置标的为报废救护车1辆,实行整体统一竞价。车辆按当前实物现状交付,不承诺零部件完整度,意向单位可实地查验车况。
二、参与竞价资质条件
(一)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业务。
(二)拥有省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受到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
(四)本次竞价仅接受独立企业报名,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参与申报。
三、竞价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6.承诺函(附件2);
7.报价单(附件3);
7.参与竞标声明函(附件4)
上述需要提交的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
四、报名及材料递交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12:00至2026年7月13上午12:00日,相关报名材料发至我院院办邮箱****@163.com,逾期视为无效;
(二)现场统一递交:2026年7月13日上午12:00递交至**县三里镇**街B1号****门诊楼4****办公室(一式叁份)。
五、踏勘时间及竞价规则
(一)统一踏勘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12:00,逾期不再安排补勘。
(二)踏勘地点:**县三里镇**街B1号(****院内)。
(三)采取现场勘察现场报价方式,报价最高者竞得。若并列最高报价者出现两个单位或以上的,由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未到场踏勘的单位,可在电子邮件材料中附上报价单,视作完全认可报废资产现有状态,成交后不得再以质量问题为由拒收、要求降价。
六、评审流程与履约要求
(一)报名截止后,我****小组,逐一核查报名企业资质,资质审核通过且报价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竞价结果将通过本院官方公众号、院内公示栏同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向成交单位正式下发《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于3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处置款项。款项到账后,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接、拆解以及报废登记等全部手续,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四)若成交单位逾期未缴纳款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车辆处置,将视作违约,我院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组织竞价工作。
七、其他补充说明
(一)车辆正式移交前,我院将清空车内所有物品,车辆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由我院统一收回,不随车辆一并交付。
(二)车辆完成移交后,后续运输、拆解作业产生的安全、环保等全部责任与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三)本次竞价工作全程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据实向纪检部门反映。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主任
联系电话:0771-****710
相关附件如下: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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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