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农商银行食堂(总行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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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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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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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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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委托,****银行食堂(总行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银行食堂(总行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银行食堂(总行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对应“负责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入****联合社不守诚信档案。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至 2026年 7 月 14 日,每天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 2:30至 4: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后,联系代理机构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本项目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6 年 7 月 28 日 9点 30 分(**时间)

地点: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泰****新区**大道11号

联系方式: 宋先生 152****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指峰大街10****中心17楼1703室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193****5657

电子函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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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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