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发展中心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劳务开展询价工作,邀请潜在供方(投标人)进行报价。
****中心项目,本项目位于**省**市。
(报价单位在投标报价前需勘察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条件,现场踏勘联系人:项目经理张经理,联系电话:137****3985。)
****中心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劳务,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主/副楼原内装饰拆除(天、地、墙面的内外的装饰层、旧家私、旧洁具、管线、管道等)、隔墙拆除(砖墙/轻质隔墙/轻钢龙骨隔墙等)、外装饰拆除(外墙广告、外墙临时性挂件构件、废旧电线基座底座)、原结构楼板局部开洞、原结构混凝土构件局部拆除、北门围墙及不朽钢棚拆除(局部)、保安室拆除(局部)、原始围墙拆除(局部)、原铝合**窗拆除、旧结构打拆、主/副楼屋面建筑垃圾清理等,详见清单、图纸及项目技术与质量要求。
(一)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计划工期17日,具体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书内的开工日期为准。
具体里程碑节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期节点。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备承担采购标的的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应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二)投标人应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完整、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投标人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人不得有弄虚作假、伪造文件等欺诈行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参加我司任何招标、询价活动。
(一)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和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投标总价。本次采购预算金额总价340407.95元,最终结算价以我司审核后的结算价执行。
(二)报价应为增值税含税价,请注明增值税率。
(三)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
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中,一般采用最低价格法确定中标单位。
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报价文件: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施工期每月申报:乙方按月向甲方申请进度款,甲方按月支付核定产值的70%的工程进度款(含已审定并完工的签证、变更)。当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及乙方应缴纳的违约金(包括罚金)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70%时,暂停支付所有款项。
(3)完工后按节点申报:合同范围内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确认的产值金额的90%。
(4)本项目双方办妥结算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100%。
(5)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付款申请资料及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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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