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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壹品项目架空层装饰工程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高速壹品项目架空层装饰工程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调整为“应满足下列要求:”。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调整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90天之内,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予以顺延,费用不予调整;工期延误超过90天的,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予以顺延,由此增加的主要材料差价及政策性调整费用可由发包人承担。(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5)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6.1.2 ”调整为“发包人违约的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与**路**西北角高速壹品项目售楼部4楼
联系人:金工
电话:177****63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新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孙工、陈工
电话:0551-****1238(182****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