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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公告
原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要求为近三年内(2023年5月10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现对原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最低要求进行明确补充,同时将投标时间做如下调整:标书代写
1.近三年内(自2023年5月10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分包工程业绩:标书代写
至少完成1项机电安装工程分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至少完成1项装饰装修工程分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特别说明:若同一项分包合同中同时包含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两类工程内容,且该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同时两类工程均已完工验收合格,则该合同可同时视为满足上述两项业绩要求,无需另行提供其他不同项目的业绩。
4.本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乌拉特味道”食品产业孵化园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 **自治区**市**海流图镇
联 系 人:王国庆
电 话:176****9257
2026年07月07日
| 1 | 补遗公告(一).pdf | 1294.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