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场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镇财富南路财富家园19栋
成交金额:397800.2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拾玖万柒仟捌佰元贰角整(397800.2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1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广场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广场维修项目,位于****内,包括********广场地面拆除改造、中心花坛景观节点拆除改造、广场内树池围边贴面拆除改造以及其他零星节点改造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伍树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234********88319)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富华、李明志、胡小云(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镇气象路、****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基地,联系电话:139****5777、187****86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体育局(地址:****镇桃花潭中路107号、联系方式:0563-****631)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镇气象路
联系方式:139****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基地
联系方式:187****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钱工
电话:139****5777、****22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