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市化工集中区项目防洪风险评价报告书的函》及《**市化工集中区项目防洪风险评价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化工集中区位于**市明东街道、苏巷镇和石坝镇交界处,明女路与新104国道汇合处东南片,规划用地375hm2,拟建市政道路纬一至纬十路,经一至经六路,形成化工集中区市政路网,道路全长30.146km。项目区内的河道进行了系统规划,对石坝河及其支流罗岗河进行了系统治理,通过水系治理,合理调整水面率,满足防洪、排水要求,创造了良好的水域景观条件,项目建设可行。
二、**市化工集中区原始地貌为岗地丘陵,具有较好的防洪能力,同意《**市化工集中区项目防洪风险评价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以防御百年一遇洪水标准为基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同意《评价报告》关于防洪安全风险来源的分析。**市化工集中区被女山湖、七里湖、石坝水库(中型)环绕,距东边的七里湖约8公里、距西边的女山湖约7.5公里、****水库约11公里,石坝河呈南北向在化工区东边穿过,罗岗河自西南向东北在化工区偏北穿过,汇入石坝河,后入七里湖。因此,影响化工区防洪安全的洪水主要来自女山湖(七里湖)洪水上溯,石坝水库洪水下泄。
四、同意《评价报告》关于女山湖(七里湖)100年一遇洪水、石坝水库100年一遇洪水流量、水位计算的方法和结果。通过计算,女山湖(七里湖)百年一遇洪水位为18.0米,石坝水库百年一遇洪水下泄,石坝河化工区段水位为17.84米,两者均低于化工区地面高程最低点18.50米。
五、同意《评价报告》关于防洪风险评价的结论。《评价报告》 分析结果表明,无论是女山湖(七里湖)发生100年一遇洪水(洪水位18.00米),****水库发生100年一遇洪水(石坝河化工区段洪水位17.84米),****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的洪水,水库发生垮坝的恶劣事件,垮坝洪水通过坝下向七里湖漫溢(洪水位17.84米),其洪水位都不超过化工集中区设计地面高程18.50米,说明化工集中区防洪标准已经达到100年一遇的水平,防洪安全有保障。
综上,《**市化工集中区项目防洪风险评价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技术路线正确、引用资料翔实、分析成果合理、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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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