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区悦来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 年 9 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及《****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以下简称“我单位”******区悦来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于2026年6月11******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区悦来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设计单位**市通达交通****公司、监理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特邀专家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区悦来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设计的防治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区悦来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区悦来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 153****6063 ****
特此公示。
附件:
1、**区悦来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