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区******社**村改造项目(沧联榕村片区)复**置01、02地块工程设计咨询服务经表决通过,并且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现邀请**宝贤华瀚****公司、******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市****社区******社**村改造项目(沧联榕村片区)复**置01、02地块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
3、项目服务地点:**市**区沧联榕村片区。
4、项目建设规模:**市**区沧联榕村片区复**置项目分01、02两个独立地块实施,总用地面积2278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622.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0215.00平方米,综合容积率5.28。项目以回迁住宅为核心,配套建设商业、办公、酒店、产业服务设施等集体物业,****服务站、嵌入式养老机构、文化室等公共配套设施。
其中:
01地块(合同对应地块004)用地12353.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854.4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5212.00平方米;
02地块(合同对应地块016)用地1043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767.7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5003.00平方米,****酒店及产业服务设施。
5、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服务期结束。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720000.00元。
7、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标单位需完成本项目全阶段设计顾问服务,所有服务内容仅限本项目对应实施范围,具体如下:
1、修规方案(修规优化)评审及优化服务;
2、单体方案设计评审及优化服务;
3、初步设计全专业审核服务;
4、施工图全专业审核服务;
5、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审核及技术配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机关****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准。)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4)建设行政主管部****事务所资质。注:(1)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已按照《投标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四、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 07 月 08 日至2026年 07 月 14 日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07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市**区宏明路3号2楼205室。标书代写
4、开标时间:2026年 07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标书代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区农村集体三资云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com/)、****官网(网址: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市**区农村集体三资云平台、****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一)招标单位:****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
地址:**市**区宏明路3号2楼211室
(二)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3****0751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5号**国际1410房
七、附件内容:
附件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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