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16〕155号)要求,现予备案,特此通知:
一、企业名称:**省****公司。
二、企业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55467E。
四、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销售;砖瓦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站经营;农业机械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电站;停车场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砼结构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开采;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五、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六、严格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标准,违反相关要求,将按《**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条规定,取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