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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16〕155号)要求,现予备案,特此通知:
一、企业名称:****。
二、企业类型:****公司(国有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23MAAJULUW6R。
四、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开采;矿产**勘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矿山机械销售;选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洗选;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贵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装卸搬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停车场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电站;电车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五、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六、严格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标准,违反相关要求,将按《**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条规定,取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