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明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食材采购与配送--活鲜类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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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采购与配送--活鲜类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15:17:30

****食材采购与配送--活鲜类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下称“比选人”)委托****(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食材采购与配送--活鲜类;

2.比选人名称:****;

3.项目地址:****广场1幢;

4.服务期限:1年。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比选内容为****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本次比选拟采取选择三家比选申请人,采用“定期询价、择优采购”方式,确定该食材的供应商。

三、服务费用

本比选项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清单一览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4.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登记时间和地点

1.比选登记时间: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17:30;

2.比选登记地点:**市**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1405室;

3.比选登记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登记时间内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登记地点并进行比选登记,未进行比选登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资格。

六、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6年7月14日15:30;

2.比选地点:****1412室(地址:**市**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9****2923;

4.比选人联系人:池女士;联系电话:173****3630;

5.监督单位(部门)名称:****国资委(联系电话:0598-****992)、**市****集团****工作部****监察室)(联系电话:0598-****828)。

6.公告媒介:在三****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市国**光交易平台(http://www.****.com:8000/#/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示。

七、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价中选法,评价办法见附件 4 :评价办法。比选申请人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

注:若出现以下情形,本次比选失败:

①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 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标书代写

②经审核,资格合格的供应商< 5 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

③经审核,资格、报价均合格的供应商< 5 家。《比选响应文件》、《报价函》(如有)均不予退还。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向三名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八、其他事宜

1.中选的供应商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比选申请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若因中选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选人承担。

3.比选结果公示期内由比选人组织人员对中选供应商进行实地勘察,如发现中选人提供的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及货物储存等情况与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不符等违约情况,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综合得分高低在剩余比选申请人中补充入选供应商。

4.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比选保证金提交时间:比选截止时间前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标书代写

比选保证金的退回:未中选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选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要求中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应在合同签订前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547********062745。

6.本项目比选代理费2000元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排名第一的中选人交600元,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中选人各交700元。

九、报价及技术要求

1.商品的价格:

(1)双方同意采用“定期询价、择优采购”方式确定价格:

①比选人每月定期向供应商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供应商应在每月最后3日,完成次月海鲜供应报价工作。月度报价结束后,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次月海鲜供应单位,****酒店海鲜池全程供货服务。

②比选人根据各供应商报价,结合质量、交货等因素,自主决定采购分配,供应商理解并同意,比选人无义务必须向供应商采购。

③供应商承诺,若当月实际供货报价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须主动对供货单价进行价格下浮调整,最终按调整后单价完成月度结算。

(2)****酒店定价周期:每月定价一次。

(3)商品的报价清单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送和接收。

(4)商品的价格应包括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格。

(5)商品的价格在定价周期内,不得单方面提价,如遇市场行情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

①如市场参考价波动超过【±10%】,任何一方可提调价。

②双方应在【7】日内协商新价格,协商不成,比选人有权暂停向供应商采购该商品,或选择其他供应商。

(6)未定价的****酒店****小组定价后定价,供方不得虚高价格。

2.如果中选人未能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时间按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含验收不合格)的,中选人须向比选人支付逾期违约金,标准为中选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1%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应支付货款中扣除或待中选人上交违约金后比选人才予支付该批次货款。逾期15天及以上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因中选人逾期交货引发比选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中选人除需向比选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外,比选人还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若中选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比选人有权拒收货物、要求退货并要求中选人承担比选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中选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中选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中选人违约,比选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对中选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中选人违约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7.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8.成交供应商需在本合同签订时确认一位专门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该人员专门负责本项目与比选人对接及沟通安排好相关服务内容;该人员合同签订时需确认,未经比选人确认不得进行更换。

9.服务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均需持有健康证,进出酒店需着规定服装。相关设施设备需做好消毒卫生工作,确保安全有保障的完成服务内容。比选人有权不定期进行抽查,若抽查不合格,可按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10.活鲜池及配套使用的空调等设施设备由比选人提供,但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因上述设施设备故障导致活鲜死亡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项目产品质量要求

(1)食材的总体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比选人提供所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鲜活、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②成交供应商所提供食材须有产品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比选人随时查阅食材各环节相关记录(包含采购记录、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进出仓记录、成品检验报告等)。

(2)退换货要求:

①所送物资与比选人订单或合同要求不符时或物资送达之前被损坏,经双方确认后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退货或换货。如因换货不及时耽误比选人急需日常供应的,按成交供应商违约进行处理。

②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比选人有权要求退换货,按违约责任进行处理,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3)验收要求:

①依据食材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食材,每批次食材供应时应交提交食材的《食品追溯凭证》。

②成****酒店指定比选人员通知的时间、地点、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指定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如遇不可抗因素或其他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无法按时交付的,应书面向比选人说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约定交付时间。

③成交供应商****酒店指定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国家相关食品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比选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应按比选人规定的品种及要求供应所需食材,若要更换品种,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供货,****酒店的正常运转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④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不得短斤少两,否则按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⑤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如下食材情况的,除全部退货外,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比选人有权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食材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食材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食材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食材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供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动物等及其制品的;

6)食材掺假、掺杂、伪造,影响食品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食材超过保质期限的;

9)合同期内如成交供应商被比选人相关工作人员书面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的。

12.供应商每月报价一次,比选人根据报价情况确定下一周期服务供应商。报价服务周期到期后,供应商须及时清场退场。

1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海鲜包活水暂养、包全程保活供货、包宰杀清洗加工、包分区域配送、包送货至各指定收货窗口一体化全包服务,暂养、保活、加工、搬运、包装耗材、冷链设备、损耗、内脏鱼鳞废弃物清运、人工装卸等所有配套成本全部计入比选报价。

14.除每日的定时配送外,对比选人提出的零星配送、应急补货请求,中选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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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7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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