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7-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340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屯路1号****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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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市干流段) | **市境内汾河干流上,治理长度18.4km,分为两段,第一段为龙尾头村至滩上汾河桥段(桩号Z0+000~Z14+200),长14.2km;第二段为河下村至周家山段(桩号Z26+300~Z30+500)长约4.2km。 | **市基**务工程****公司 | **铭淼****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堤防生态化改造工程、滩槽整治工程、涵养地下水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等。 | (一)加强河堤的维护工作,包括堤身养护、堤顶防汛抢险道路交通维护等。 (二)加强对栽植树木的养护,提高成活率,为保证植草绿化面积及效果,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补种,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对工程影响区植被及生态恢复情况、水土流失情况观测记录,并整理归档。 (四)加强对蓄水区水质巡查和监管,加强对滨水生态休闲区的旅游管理,及时处理游客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加强对人工湿地、滩地绿化及滨水生态休闲区绿化的管理及维护,实现生态功能良性循环。 | 已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