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宝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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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6-07-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电建**县广洋湖镇1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

**县

****

**省****公司

**220kV升压站1座,电压等级为220/35kV。本期建设1台主变,主变容量为1×140MVA,户外布置,**220kV户外配电装置,220kV出线间隔1回。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线路建成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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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0千伏仪横2685线71#-76#/仪横2H92线63#-68#迁改工程

**区、****开发区

****开发区****建设局

******公司

迁改现状220kV仪横2685线#69/2H92线#61塔~220kV仪横2685线#78/2H92线#70塔段架空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2.29km。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线路建成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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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旭****公司小纪镇100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程

**区

****旭****公司

****公司

**1座220kV升压站,容量为100MVA;本期**1回220kV架空出线间隔。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线路建成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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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邵伯镇**电投13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

**区

国****公司****公司

******公司

(1)张套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2)**邵伯电投光伏升压站~****电站220kV线路工程。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线路建成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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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8035

传 真:0514-****2128

地 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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