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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承担一般固废**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租赁厂房,建设处理印染污泥、木屑、废塑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生产线,年产轻质陶粒3万吨,年产RDF燃料球13万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35****5833
联系人:郭总
地址:**省**市**市店下镇关盘54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8001
传真:0591-****2077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广场28层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布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公示单位:****
时间: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