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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的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旅发〔2020〕1****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委员会对南****研究院、****剧院****公司2025年社会效益进行评价考核。
****委员会审核,南****研究院2025年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分为95.75分,定级为优秀;****剧院****公司2024年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分为96.125分,定级为优秀。
现将定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艺术科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定查证。
受理部门:****艺术科
通讯地址:**市葛村路25号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053
****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