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潜在竞包人:
原公告做如下修改:
1、竞包人资格条件:2.2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改成“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2、其他内容按原公告不变。
发包人:**县羽林街道五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 7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