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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设施畜牧以奖代补项目落实项目储备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4-2030年)》(渝农发〔2024〕173号)和《**市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农办〔2025〕18号)要求,****村委员会关于申报设施畜牧以奖代补项目落实项目储备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现代设施畜牧业发展,提高畜禽养殖现代化水平,保障畜禽产品稳定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现就申报2026年设施畜牧以奖代补项目及落实项目储备有关事项要求公示如下:
一、申报储备对象
****养殖场(主要以牛羊禽兔等畜禽品种,原则上生猪养殖不推荐,特色畜牧除外)。
(一)改扩建并符合以****养殖场
1.养殖规模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并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牧兽医生业水市重产经营主体代码。
2.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具有合法用地、环评手续。
4.二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粪污处理达标。
5.具备稳定生产经营能力,二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6.设施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
7.项目资金落实,能按期建成并通过验收。
(二)**并符合以****养殖场
1.**设计规模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
2.具有合法用地、环评手续。
3.实施主体征信良好并具备稳定生产经营能力。
4.设施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
5.项目资金落实,能按期建成并通过验收。
二、储备内容及标准
支持******养殖场围绕生产高效、环境**、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等方面,新增购置或对老旧、落后设施设备和应用软件进行改造升级,尤其是在精准饲喂、智能环控、自动洗消、智能感知、智能监测、节能降耗、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种养循环等方面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可参考《****养殖场标准评分细则》(渝农办发〔2026〕10号)和《****猪场建设指南(1.0)》(工作通知〔2025〕-34号)。
储备转化后,拟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已获得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参与储备。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储备流程
1.项目****中心申报。
2.****中心审核汇总上报。
四、储备时间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业主单位,于2026年7月10日内,将项目****中心,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心监督举报电话:****3579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239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2026年设施畜牧项目储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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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附件:
2026年设施畜牧业项目储备申报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序号 | 建设区县 | 建设主体 | 养殖分类 | 项目地点 | 用地及环评情况 | 建设时间 | 建设内容 | 当年度投资总额(万元) | 解决的短板弱项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主体性质 | 市级资金用于 | 自筹资金用于 | 合计 | 市级资金 | 自筹资金 | ||||||||
| 储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