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城****社区4栋居民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预算:****000.00元
3、本项目需采购八台电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旧电梯拆除(拆除的旧电梯交由采购人处置)、整改配套工程、供货、运输(包括装卸)、保管、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试运行测试、****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工具及备品备件的提供、结算、培训、技术服务、电梯报装、报验并取得电梯合格证及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二、相关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1-2020
《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23
《电梯试验方法》GB/T 10059-202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 7025-2008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令125号)
三、技术规格:(1)技术参数一:
| 栋号 |
1# |
2# |
3# |
4# |
||||
| 电梯编号 |
DT1 |
DT2 |
DT3 |
DT4 |
DT5 |
DT6 |
DT7 |
DT8 |
| 类型 |
无障碍兼客梯 |
消防功能电梯 |
无障碍兼客梯 |
消防功能电梯 |
无障碍兼客梯 |
消防功能电梯 |
无障碍兼客梯 |
消防功能电梯 |
| 电梯数量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门洞建筑留洞尺寸(mm,宽X高) |
800X2100 |
800X2100 |
900X2100 |
900X2100 |
900X2100 |
900X2100 |
900X2100 |
900X2100 |
| 井道尺寸(净)(mm,宽X深) |
1920X2220 |
1920X2220 |
2250X2250 |
2250X2250 |
2250X2250 |
2250X2250 |
2250X2250 |
2250X2250 |
| 顶层高度(mm) |
4450 |
4450 |
5520 |
5520 |
5520 |
5520 |
5520 |
5520 |
| 底坑深度(mm)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 层高列表(mm) |
1-12F(3000);13F(4450) |
1-12F(3000);13F(4450) |
1-23F(3000);24F(5520) |
1-23F(3000);24F(5520) |
1-23F(3000);24F(5520) |
1-23F(3000);24F(5520) |
1-23F(3000);24F(5520) |
1-23F(3000);24F(5520) |
| 提升总高度(m) |
36 |
36 |
69 |
69 |
69 |
69 |
69 |
69 |
| 井道总高(m) |
42.25 |
42.25 |
76.32 |
76.32 |
76.32 |
76.32 |
76.32 |
76.32 |
| 单价(含安装)(元) |
313000 |
315000 |
366000 |
369000 |
366000 |
369000 |
366000 |
369000 |
(2)技术参数二:
| 栋号 |
1# |
| 电梯编号 |
**** |
| 台数 |
2台 |
| 额定载重 |
≥825KG(11人),载重仅包含人体重量,轿厢装修石材、内饰重量另行计算,不计入额定载重 |
| 速度 |
1.75m/s |
| 层站门 |
13/13/13 |
| 服务楼层 |
1-13F |
| 基站 |
1F |
| 驱动方式 |
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 电源 |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 |
| 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 |
|
| 控制方式 |
并联 |
| 控制系统 |
变压变频技术的双32位主控微机,控制柜、主板原厂原品牌 |
| 曳引机类型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
| 门机类型 |
永磁变频门机(原厂原品牌) |
| 轿厢天花 |
LED照明直接照明,四周发纹不锈钢 |
| 轿厢壁 |
前后左右轿壁均为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中央轿壁为正面全高镜 |
| 扶手 |
正面配置圆形扶手 |
| 轿厢地面 |
**石地板 |
| 轿厢尺寸 |
1600mmX1500mmX2500mm |
| 开门方式 |
中分 |
| 开门尺寸 |
800mmX2100mm |
| 轿厢主操纵箱 |
发纹不锈钢一体式通高面板 |
| 厅外召唤箱 |
发纹不锈钢,含楼层及方向显示 |
| 厅门及门套 |
小门套,304全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 |
| 栋号 |
2# |
| 电梯编号 |
DT3(无障碍客梯)、DT4(消防梯) |
| 台数 |
2台 |
| 额定载重 |
≥1050KG(14人),载重仅包含人体重量,轿厢装修石材、内饰重量另行计算,不计入额定载重 |
| 速度 |
1.75m/s |
| 层站门 |
24/24/24 |
| 服务楼层 |
1-24F |
| 基站 |
1F |
| 驱动方式 |
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 电源 |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 |
| 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 |
|
| 控制方式 |
并联 |
| 控制系统 |
变压变频技术的双32位主控微机,控制柜、主板原厂原品牌 |
| 曳引机类型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
| 门机类型 |
永磁变频门机(原厂原品牌) |
| 轿厢天花 |
LED照明直接照明,四周发纹不锈钢 |
| 轿厢壁 |
前后左右轿壁均为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中央轿壁为正面全高镜 |
| 扶手 |
正面配置圆形扶手 |
| 轿厢地面 |
**石地板 |
| 轿厢尺寸 |
1600mmX1500mmX2500mm |
| 开门方式 |
中分 |
| 开门尺寸 |
900mmX2100mm |
| 轿厢主操纵箱 |
发纹不锈钢一体式通高面板 |
| 厅外召唤箱 |
发纹不锈钢,含楼层及方向显示 |
| 厅门及门套 |
小门套,304全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 |
|
|
3# |
| 电梯编号 |
DT5(无障碍客梯)、DT6(消防梯) |
| 台数 |
2台 |
| 额定载重 |
≥1050KG(14人),载重仅包含人体重量,轿厢装修石材、内饰重量另行计算,不计入额定载重 |
| 速度 |
1.75m/s |
| 层站门 |
24/24/24 |
| 服务楼层 |
1-24F |
| 基站 |
1F |
| 驱动方式 |
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 电源 |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 |
| 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 |
|
| 控制方式 |
并联 |
| 控制系统 |
变压变频技术的双32位主控微机,控制柜、主板原厂原品牌 |
| 曳引机类型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
| 门机类型 |
永磁变频门机(原厂原品牌) |
| 轿厢天花 |
LED照明直接照明,四周发纹不锈钢 |
| 轿厢壁 |
前后左右轿壁均为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中央轿壁为正面全高镜 |
| 扶手 |
正面配置圆形扶手 |
| 轿厢地面 |
**石地板 |
| 轿厢尺寸 |
1600mmX1500mmX2500mm |
| 开门方式 |
中分 |
| 开门尺寸 |
900mmX2100mm |
| 轿厢主操纵箱 |
发纹不锈钢一体式通高面板 |
| 厅外召唤箱 |
发纹不锈钢,含楼层及方向显示 |
| 厅门及门套 |
小门套,304全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 |
| 栋号 |
4# |
| 电梯编号 |
DT7(无障碍客梯)、DT8(消防梯) |
| 台数 |
2台 |
| 额定载重 |
≥1050KG(14人),载重仅包含人体重量,轿厢装修石材、内饰重量另行计算,不计入额定载重 |
| 速度 |
1.75m/s |
| 层站门 |
24/24/24 |
| 服务楼层 |
1-24F |
| 基站 |
1F |
| 驱动方式 |
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 电源 |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 |
| 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 |
|
| 控制方式 |
并联 |
| 控制系统 |
变压变频技术的双32位主控微机,控制柜、主板原厂原品牌 |
| 曳引机类型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
| 门机类型 |
永磁变频门机(原厂原品牌) |
| 轿厢天花 |
LED照明直接照明,四周发纹不锈钢 |
| 轿厢壁 |
前后左右轿壁均为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中央轿壁为正面全高镜 |
| 扶手 |
正面配置圆形扶手 |
| 轿厢地面 |
**石地板 |
| 轿厢尺寸 |
1600mmX1500mmX2500mm |
| 开门方式 |
中分 |
| 开门尺寸 |
900mmX2100mm |
| 轿厢主操纵箱 |
发纹不锈钢一体式通高面板 |
| 厅外召唤箱 |
发纹不锈钢,含楼层及方向显示 |
| 厅门及门套 |
小门套,304全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 |
(3)技术参数三:
| 电梯标准功能配置 |
功能说明 |
| 自动再平层 |
轿厢到站停靠后,轿厢地坎上平面与层门地坎上平面之间垂直方向的偏差超过预定值时,电梯自动平层。 |
| 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
当曳引钢丝绳打滑或电机堵转达到预定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 |
| 制动器冗余保护 |
当一组制动器发生故障时,其余制动器也可实现电梯有效制动。 |
| 轿厢溜车安全保护 |
由于制动器制动力不足导致电梯发生溜车时,在供电正常的情况下,通过短接 PM 曳引机三相绕组来降低溜车 速度。 |
| 门锁旁路运行 |
通过门锁旁路装置旁路层门或轿门安全回路,以方便维护层门触点、轿门触点和门锁触点。 |
| 双边静力矩手动检测 |
通过人工操作,进入人工触发双边静力矩检测模式后,电梯在保持所有制动器处于抱紧状态的同时对 PM 曳引机施加转矩来检测静力矩。 |
| 双边静力矩上电检测 |
自动模式下,电梯断电后再上电或控制印板复位后,电梯保持所有制动器处于抱紧状态的同时对 PM 曳引机施加转矩来检测双边静力矩是否满足要求。 |
| 双边静力矩周期性 |
自动模式下,每经过一定的时间周期后,在进入休眠模式时,电梯保持所有制动器处于抱紧状态的同时对 PM 曳 引机施加转矩来检测双边静力矩是否满足要求。 |
| 门锁短接保护 |
电梯处于自动运行模式,若检测到门锁开关被短接,则停止运行以保护乘客安全。 |
| 电气安全回路保护 |
任一电气安全装置一旦动作,则电梯停止运行。 |
| 层高自测定 |
自动测量并记录层高数据。 |
| 检修操作 |
供维保人员使用的检修运行模式。 |
| 过电流保护 |
检测到整流装置或逆变装置电流过大,则停止电梯运行。 |
| 超速保护 |
检测到运行速度超出允许值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 电机过热保护 |
检测到电机过热,则停止电梯运行。 |
| 过电压保护 |
检测到整流装置或逆变装置电压过高,则停止电梯运行。 |
| 电源故障保护 |
电源发生缺断相、欠压等故障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 上电再平层 |
由于断电引起轿厢停在门区范围内,但未停在平层区域时,当电源恢复后轿厢将再平层到平层位置。 |
| 逆行保护 |
检测到电梯逆行,则停止电梯运行。 |
| 单边静力矩手动检测 |
通过人工操作,进入人工触发单边静力矩验证模式后,电梯通过让1个制动器松开而其余制动器抱紧来检验单 边静力矩是否满足要求。 |
| 选层器修正 |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对选层器进行修正。 |
| 安全停靠 |
电梯因故停在门区外时,控制器进行安全检测,若符合启动要求,则电梯低速运行至就近停层开门。 |
| 停层开门 |
电梯停层后自动开门。 |
| 逆变装置高温检测 |
检测到逆变装置过热,则停止电梯运行。 |
| 终端强制减速 |
若轿厢运行到终端而速度还未减到规定值时,系统强制减速,以使轿厢正常平层。 |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
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对由于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部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进行紧急制停。 |
| 过低速保护 |
检测到运行速度低于允许值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 满员自通过 |
轿厢载荷超过额定载重 80%(可以调整)时,电梯不响应沿途的层站召唤。 |
| 轿厢微机异常处理 |
当主操纵箱或轿顶站或门机微机发生异常时,就近层停靠后,电梯不能再启动。 |
| 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
电梯处于自动运行模式下,当电梯停站时,如果当前运行方向上没有轿内指令而反方向存在轿内指令,则取消反方向的轿内指令。 |
| 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 |
电梯无方向待机一定时间后,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以节能。 |
| 轿内通风装置手动关闭 (按钮型) |
通过操纵箱按钮组合来关闭轿内通风装置。 |
| 轿内照明自动关闭 |
电梯无方向待机一定时间后,轿内照明自动关闭以节能。 |
| 故障自诊断 |
对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异常及故障进行诊断。 |
| 轿内误指令自动消除 |
如果轿厢内已登记的指令数与乘客数不符,为避免不必要的停层取消所有指令。 |
| 轿内误指令人工消除 (轿内按钮型) |
误按了轿内指令按钮,连按两次该按钮,可取消该指令。 |
| 层站召唤自动登记 |
当一台电梯不能将所有乘客接走,该层站按钮保持登记状态,系统将自动分配另外一台电梯来服务。 |
| 层站微机异常处理 |
当层站微机发生异常时,就近层停靠后,电梯不能再启动。 |
| 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
通过操作指定层站上安装的“运行 / 停止”钥匙开关,开启或关闭电梯。 |
| 电梯不启动报警 |
当层站召唤、轿内指令已登记,但电梯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启动,则清除已分配的层站召唤,保留轿内指令,提供 异常信号输出。 |
| 次层停靠 |
电梯到达目的层后,若轿厢门不能完全开启,则关门后继续向下一层运行,直到门能完全开启后,恢复正常运行。 |
| 超载报警 |
轿厢超载时,电梯保持开门并且给出鸣响提示。 |
| 轿厢应急照明 |
当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立即提供轿厢照明。 |
| 轿内报警 |
紧急时按下报警按钮,警铃或通话装置鸣响。 |
| 消防返回 |
当消防返回开关动作时,取消所有层站召唤和轿内指令,电梯立即返回到预定层站并开门停机。 |
| 关门保护 |
当轿厢门不能完全关闭时,门反向开启。 |
| 换向重开门 |
电梯门开状态,前行方向上没有轿内指令和层站召唤,且该层站的相反方向的层站召唤已被登记,电梯关门后立即重开 |
| 门负载检测 |
如果门由于过载导致不能完全打开或关闭,电梯门将会反方向动作 |
| 开门受阻控制 |
如果电梯开门受阻,立即关门。 |
| 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
根据层站召唤或轿内指令自动调整开门保持时间。 |
| 关门力矩控制 |
电梯关门遇到额外阻力时,门系统自动增大力矩。 |
| 即时关门 |
电梯停站开门后,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关闭。 |
| 重复关门 |
如果关门受阻,电梯就会重复关门动作,直到杂物被清除。 |
| 本层再开门 |
关门过程中,按同方向层站召唤按钮,电梯重新开门。 |
| 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
在轿厢内用箭头表示电梯的运行方向。 |
| 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
在层站用箭头表示电梯的运行方向。 |
| 关门按钮响应指示 |
按下关门按钮时关门按钮灯同时点亮。 |
| 开门按钮响应指示 |
按下开门按钮时开门按钮灯同时点亮。 |
| 运行次数与时间统计 |
记录电梯运行次数及运行时间。 |
| 层站按钮灯闪烁指示 |
电梯到站停靠,开始开门时,同方向的层站召唤按钮灯闪烁,提醒乘客有电梯到达,当电梯关门到位后,按钮灯熄灭。 |
| 多方通话装置 |
紧急时,轿内或轿顶或底坑的人可以通过该装置与机房或监控室的人通话。 |
| 分散待机 |
群控电梯在没有任何指令或召唤时,将电梯分散在主层站和中间层待机。 |
| 无障碍电梯配置功能 |
说明备注 |
| 语音报站装置(中文) |
由语音报站装置(中文)通知乘客相关电梯信息 |
| 轿厢单侧扶手 |
/ |
| 残疾人操纵箱 |
/ |
| 轿厢中央后壁镜 |
/ |
| 操纵盘带盲文按钮 |
/ |
| 电动车禁入电梯车阻系统 |
通过安装基于AI算法的智能摄像头,在电瓶车进入电梯时,AI智能摄像头会主动识别电瓶车并自动抓拍图片,发出语音警告“电瓶车禁止入内”,同时联动梯控系统,控制电梯禁止关门,从而达到禁止电瓶车上梯的效果。 |
| 刷脸门禁设备 |
操作系统:Linux 活体检测:双目活体检测 摄像头:活体双摄 屏幕:高清触摸屏 工作温度:-30℃-60℃ 对外接口:WG输出/输入(26/34)、继电器输出、以太网口、开门按钮、门磁、门铃、USB、火警联动(部分接口视机型支持) 识别速度:<1S 刷卡:标配IC刷卡 |
| 专用空调 |
电梯专用1P单冷空调 电源220-50Hz 电流5A 功率≤1000W |
(4)技术参数要求四:
★总体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DT1、DT2、DT3、DT4、DT5、DT6、DT7、DT8)必须为同一品牌,且必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写明所投电梯“规格型号、品牌”。
★核心部件技术性能
1.1曳引系统:采用原厂原品牌,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的曳引机制动器可靠性试验次数达1800万次及以上(须提供****检测中心或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扫描件)。
1.2控制系统:采用原厂原品牌,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的控制柜雷击浪涌干扰15KV,干扰施加结束后,控制柜按操作指**电开机后,电梯能正常运行,控制柜控制系统无故障检出,系统各器件无损坏现象(须提供****检测中心或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扫描件)。
1.3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部件:采用原厂原品牌(须提供****检测中心或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
1.4门保护装置要求:光幕保护装置采用原厂原品牌,其中光幕光束不得少于170束,外壳防护等级达到IP65(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试验报告)。
1.5乘客电梯电梯层(厅)门材质(不锈钢板)均具备较高的抗腐蚀性,能够通过不低于500小时的中性盐雾试验。(提供不锈钢板的中性盐雾试验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1.6电梯底坑检修箱具有较高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5)。(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等权威认证标记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期及实施地点:
1.1 本项目电梯的交货期为合同生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90天内完**装、调试。
1.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设备材料、人工、机械价格不作调整。
五、服务标准:1.旧梯拆除
1.1中标人负责旧梯拆除工作,拆除电梯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中标人在拆除旧梯过程对厅门前地板、井道、机房等有损坏的,负责恢复至原样。
2.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2.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安装调试要求
3.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并服从现场采购人现场代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检测报告、电梯钥匙等,移交采购人。
3.3 安装工作:中标人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管理局颁发的电梯使用标志。
3.4 安装计划:中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由采购人认可。
3.5 安装期:安装计划及进度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协商后安排,确保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验收通过并移交采购人。
3.6 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耐用、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
3.7 安装管理
3.7.1 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及检查,中标人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采购人保留有变更安装人员的权力。
3.7.2 如因中标人原因在拆除、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应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3.8 设备安装须经有关部门取得认可,中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满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令 125 号)规定要求。
3.9 在安装期间,中标人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10 在进入完工装潢之前,所有不需要特殊装潢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锈防腐处理,若是非暴露的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理,其防腐蚀措施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3.11 在中标人进场时需提供厂家资质及针对本项目的电梯深化设计图纸,提报采购人审核,深化设计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3.12 中标人负责涉及电梯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配件的接地符合规范要求。
4.验收要求
4.1 进场货物验收。中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验收,三方根据图纸、采购合同、技术参数等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达标并逐项签字确认后,货物才能进行安装;检验不达标的,不得使用于本项目。
4.2 隐蔽工程验收。采购项目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和计量的,应按照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计量后,才能进行覆盖,以及下一道工序施工。
4.3 预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清单等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要求在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标书代写
4.4 试运行验收。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采购人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本项目试运行期为3个月,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试运行期间每日运行不少于8小时,累计故障率不超过3次/月,无困人事故、无安全装置失效。试运行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署试运行合格记录。试运行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5 正式验收。采购项目预验收和试运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预验收合格证明及试运行合格证明,****小组成员签署正式验收证书。
4.6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中标人承担。
4.7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
4.8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9 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
4.10 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4.11 中标人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4.12 中期维保评估:质保期第6个月进行中期维保质量评估,评估不合格须限期整改。
4.13 质保期满评估:质保期结束前30天进行质保期满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维保质量、故障率、应急响应等,评估合格后方可支付尾款。
5.质量保证
5.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 保修期(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少于5年。在此期间内,中标人负责电梯(包括安装部分)的免费维修。
1)在保修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设备(即电梯)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设备重要零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为重**装正常运行后计算。
2)保修期内,非因正常使用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中标人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3)无论保修期内外,中标人必须做到“先服务,后找原因”、“先补配件,后找原因”,即中标人应先行对电梯进行维修使其恢复正常使用。
4)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中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采购人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的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相同。
5)在保修期内,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7天)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在保修期内,电梯在运行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后,属于电梯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5.3 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
5.4 保修期满后,中标人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有偿维修服务的责任,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有偿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应包含备件清单、报价),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
5.5 电梯及电梯安装必须符合以下国家规范和要求: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1-2020
《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23
《电梯试验方法》GB/T 10059-202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 7025-2008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令125号)
6.售后服务
6.1 技术支持
中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在**市设置维保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中标人须对采购人的技术操作人员2人(1人机械,1人电气)进行培训(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 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中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6.2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电梯一旦发生故障,中标人必须接到报修电话后的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重大故障排除不得超过48小时,中标人如不及时赶到现场排除故障,招标人有权自行派人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故障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备件服务: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项目维修点的备件配置情况)。
4)中标人须在**市设立备件库,并提供常备备件清单(含品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
5)中标人须承诺质保期满后持续提供备品备件供应年限不少于15年。
6)备品备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价格,价格调整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采购人。
7)紧急备件须在24小时内送达现场。
6.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4 质保期内中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和安装 原因造成的损坏及故障。在缺陷保修结束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卖方自费解决并取得买方的同意。修好后,中标人需一式两份报告给买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6.5 运维服务
1)维保频次: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符合TSG T5002-2017规定);
2)年度自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
3)应急救援:接到困人报警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救援;
4)故障排除:一般故障即时排除,重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
5)应急救援热线:24小时全年无休。
六、验收标准:4.1 进场货物验收。中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验收,三方根据图纸、采购合同、技术参数等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达标并逐项签字确认后,货物才能进行安装;检验不达标的,不得使用于本项目。
4.2 隐蔽工程验收。采购项目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和计量的,应按照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计量后,才能进行覆盖,以及下一道工序施工。
4.3 预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清单等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要求在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标书代写
4.4 试运行验收。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采购人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本项目试运行期为3个月,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试运行期间每日运行不少于8小时,累计故障率不超过3次/月,无困人事故、无安全装置失效。试运行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署试运行合格记录。试运行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5 正式验收。采购项目预验收和试运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预验收合格证明及试运行合格证明,****小组成员签署正式验收证书。
4.6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中标人承担。
4.7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
4.8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9 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
4.10 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4.11 中标人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4.12 中期维保评估:质保期第6个月进行中期维保质量评估,评估不合格须限期整改。
4.13 质保期满评估:质保期结束前30天进行质保期满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维保质量、故障率、应急响应等,评估合格后方可支付尾款。
七、其他要求:1.交货期及实施地点:
1.1 本项目电梯的交货期为合同生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90天内完**装、调试。
1.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设备材料、人工、机械价格不作调整。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建设中心
2.2 付款方式:无异常低价审查情况下签订合同的,采购人负责支付合同款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人分批次货到现场并对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当批次合同总额的70%;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发书面合格证明后支付至当批次合同总额的95%;在取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货物正常运行两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清余款,此款不计息。
如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异常低价审查,****小组判定的风险级别及对应的差异化风险防控措施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所有付款节点以经财政审核流程完成并资金拨付到位为准)。
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须提供符合采购单位财务要求的合规发票,采购人才予以付款。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价格为固定含税总价,由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工地完成以下全部工作:投标货物、必备附件及备品备件的提供、运输、保险、整机安装(含电梯部件吊装就位、安装材料、井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预留轿厢内紧急呼叫信号线连接至机房)、调试及试运行、培训和售后服务,以****管理部门检测合格发证后交付采购人使用。所有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中标后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无偿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不得以现场条件与招标文件描述或图纸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期顺延或额外加价要求。
4.交钥匙工程包含以下全部内容,所有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项目 |
包含费用说明 |
| 1 |
旧电梯拆除及处置 |
8台电梯整机拆除、部件分类处置、废钢清运 |
拆除人工费、运输费、现场清理费、危废处置费 |
| 2 |
井道整改工程 |
8个井道垂直度检测、偏差修整、安全防护板安装 |
检测费、整改材料费、人工费 |
| 3 |
机房改造工程 |
8个机房开孔/封闭、无尘化处理、主机架梁墩灌注 |
土建施工费、材料费、无尘处理费 |
| 4 |
底坑处理工程 |
8个底坑缓冲器座/导轨座拆除与灌注、地面找平、防水修复 |
拆除费、混凝土灌注费、防水材料费 |
| 5 |
新电梯供货 |
8台电梯整机(DT1-DT8)及全部标配附件 |
设备费、标配附件费 |
| 6 |
设备安装调试 |
8台电梯吊装就位、安装材料、井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预留轿厢内紧急呼叫信号线连接至机房 |
吊装费、安装材料费、脚手架费、人工费 |
| 7 |
监督检验 |
8台电梯报装报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 |
检验检测费、报装报验手续费 |
| 8 |
验收培训 |
操作人员培训(2人)、管理维护培训(2人) |
培训费、教材费、实操耗材费 |
| 9 |
技术资料移交 |
产品资料、安装图纸、维保手册、检验报告、钥匙移交 |
资料印制装订费 |
| 10 |
工具及备品备件 |
专用工具1套、试运行所需备品备件 |
工具购置费、备件费 |
| 11 |
运输保险 |
设备从出厂至施工现场全程运输及保险 |
运输费、装卸费、货物保险费 |
| 12 |
质保期内服务 |
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零部件更换 |
2年质保期全部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 |
| 13 |
电梯使用登记证 |
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
登记手续费、检测费 |
| 14 |
楼层保护修复 |
施工期间****套及楼层地板保护和破损修复 |
保护材料费、修复材料费、人工费 |
| 15 |
垃圾清运 |
施工全过程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转运外运 |
运输费、处置费、环保费 |
| 16 |
其他配套费用 |
深化设计费、接地处理、防腐处理、现场协调配合费 |
设计费、材料费、配合费 |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15年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能耗成本估算(按电价0.6元/度、日均运行12小时计算);年维保成本估算(含常规保养、零部件更换);备件更换成本估算(按主要部件设计寿命周期);大修及更新成本估算;报废处置成本估算。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为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条件复杂。采购人提供的建筑图纸、井道尺寸、技术参数、现场照片等资料系基于现有条件整理提供,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保证绝对精确性和完整性。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对井道实际尺寸、机房空间条件、底坑积水及排水情况、楼层高度偏差、门洞预留尺寸、原有电梯拆除后的基层状况、周边管线分布、施工通道及吊装条件等进行独立核实和专业判断,将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因投标人未充分踏勘现场或未独立核实资料而导致的任何漏项、错项或报价偏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现场条件与招标文件描述或图纸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期顺延或额外加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采购单位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应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和商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在线核查;无法在线核查的,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实;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等。上述核查应详细记录,记录资料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标书代写
五、违约责任
1.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合同总价0.5%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验收不合格: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重新招标费用。
3.应急不响应:未在承诺时限内到场救援的,每次扣违约金5000元。
4.备件断供:因备件断供导致电梯停梯超过48小时的,每次扣违约金10000元。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七、其他
(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 《关于****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长财采购〔2026〕14号)文件相关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6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注:1.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
(1)供应商对报价完整性、准确性的说明:
说明内容涵盖是否已认真核算自身报价不存在错项、漏项、价格计算错误等问题,对采购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均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报价。供应商发现报价存在错项、漏项、价格计算错误等问题的,应详细说明具体问题,并承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再收取费用(符合采购合同法定补充条件的除外)。标书代写
(2)供应商对报价合理性的说明:
①说明供应商在产品制造或采购成本,人力成本,技术优势、政策补贴等方面的是否存在成本优势,对存在的优势进行分析说明;②说明采取低价参与本采购项目考虑的因素及利益诉求;③说明每一项标的及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其他可能产生的成本的具体价格测算。对于定制生产类的货物标的,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加工辅材、设备)、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其他开支等;对于成品类货物标的,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其他开支等;对于服务类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人工成本、管理费用、利润、税费、其他开支等。供应商还可根据采购项目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成本、安装成本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④说明对可能产生理解差异的标的的说明(如有),供应商就采购人采购需求可能存在理解差异的,详细阐明自身的理解及实现的技术服务路径与价格测算。
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原材料、产品的购买发票或与销售方签订的书面合同;②拟投入人工的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标准证明;③使用或拟投入设备的发票或合同;④税费标准、管理费及其他开支的材料;⑤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⑦****银行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3)供应商对保障项目履约的说明:
具体说明参与采购项目的盈利或亏损预期分析,对于预期亏损的,还要说明企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亏损承受能力分析,化解亏损或保障持续履约能力的措施等。
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同等效力的财务状况报告(新办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说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银行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供应商还可提供应收账款明细,投资者承诺在未来注入资金的书面证明或已通过审批的融资证明等供应商认为能有效证明价格合理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委员会明确的说明要求撰写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交。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安排对项目成本测算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熟悉的工作人员,****委员会的澄清提问。标书代写
2.技术、商务评审及补充澄清(如有)
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要求存在异常低价问题的投标(响应)供应商澄清时,可同步开展技术、商务部分的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存在异常低价情形,且还存在技术、商务得分不足技术、商务部分总分 50%或不积极响应评审因素得分要求情形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要求就相应情形的合理性进行澄清说明,给予合理的时间。
(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标(成交)候选人存在异常低价情形,****小组认可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根据其报价合理性的程度,结合“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可能对采购人权益减损程度等,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分别对每一个中标(成交)候选人明确风险等级,详细说明理由。(附件:风险等级)标书代写
(三)编写评审报告及归档
评审小组应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风险级别及划分理由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及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附件1:风险级别及对应的差异化风险防控措施
| 风险级别 |
履约保证金 |
付款条件 |
验收与质保要求 |
| 低 |
不收取 |
到货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安装完成付至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质保期满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标准验收流程 |
| 较低 |
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3%,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到货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安装完成付至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质保期满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增加1次安装中期检查 |
| 一般 |
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5%,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到货付至合同金额的20%、安装完成付至合同金额的40%、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70%、质保期满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增加2次检查+每半年提供维保记录 |
| 较大 |
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8%,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无预付款、安装完成付至合同金额的40%、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60%、质保期满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增加3次检查+每季度提供维保记录+锁定备件价格 |
| 大 |
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10%,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无预付款、安装完成付至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50%、质保期满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增加4次检查+每月提供维保记录+锁定备件价格+核心部件原厂保障承诺 |
| ****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供应商时,须要求其承诺:①中标后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为原厂原品牌,不得擅自更换为非原厂配件;②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应急响应时限(困人救援≤30分钟到场、重大故障排除≤48小时);③须承诺质保期满后备件价格不高于中标价对应部件价格。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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