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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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7月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08276-2026-281755
发文机构
****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7-06 15:57:58

****环境局2026年7月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0886-****893****分局);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名称

**省兰坪县南松园铜矿详查

建设地点

**省怒**兰坪县通甸镇河边村南松园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凯风安全****公司

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铜矿

勘探方式:钻探

勘查地点:**省怒**兰坪县通甸镇河边村南松园,地理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东经99°26′53.919″~99°29′58.921″,北纬:26°46′0.332″~26°47′39.333″;

勘查面积:7.7994km2;重点勘查区面积:2.6935km2;工程占地面积:1.65hm2;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11月14日至2030年11月13日;

实施方案勘查期限:5年;

设计工作量:1:2000地质测量2.6935km2,1:10000地质测量(修测)7.7994km2,1:10000水、工、环地质测量7.7994km2,1:2000水、工、环地质测量2.6935km2,1:5000剖面测量5km,1:1000剖面测量2.5km,1:10000激电中梯测量2.6935km2,1:10000土壤地球化学测量7.7994km2,钻探2000-3000m,水文钻探400-600m,实验室选矿试验样2件及其它地质工作。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

1.勘探期生态环境影响:①土地利用:项目临时占地1.65hm2,以林地、草地为主,占地占评价区总面积比例低,植被均为区域广布常见类型,不会造成植被类型消亡,对区域生态功能影响可接受。②植被与植物:施工会损毁占地内植被,区域植物均为**常见物种,无珍稀保护植物、古树名木;保护物种滇紫草位于占地外不受直接影响。施工裸露地存在外来入侵植物风险,但属临时占地,完工后采用本土种苗就地植被恢复,可大幅降低入侵风险,不会造成植物物种消亡。③野生动物:施工破坏动物生境、产生噪声人为干扰,迫使野生动物迁移;区内仅3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无其核心栖息地与迁徙通道,记载的受威胁方花小头蛇无适宜生境。野生动物具备迁移趋避能力,周边备用生境充足,通过管控施工、禁止捕猎、合理安排作业时序,不会造成野生动物物种消失,仅施工期短期种群数量小幅下降。④**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项目占地面积小,不会显著改变区域植被格局与生态系统结构;占地内无各类珍稀保护植物;区内珍稀保护动物活动范围广、可主动避让,短期数量波动不影响整体种群;扰动暖温性针叶林但影响轻微;完工后原生表土+本土植被恢复可防控生物入侵;林地景观分布广泛、占地斑块小,对景观美学与群落连续性影响轻。整体工程量小、工期短,植被修复后可弥补生物多样性损失,区域生物多样性受影响较小。⑤景观环境:施工形成裸露斑块,破坏自然景观协调性,但区域景观敏感性低;通过规范施工、及时迹地复绿,施工结束后景观可逐步恢复,影响可控。⑥永久基本农田:勘查区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103.7889hm2,探矿权人已按地方文件提交责任承诺书;施工阶段避让农田、规范临时用地与土地复垦,严控耕作层损毁,后续采矿规划地下开采不占压农田,多重措施下对基本农田影响总体可控,满足管理要求。⑦水土流失:开挖、堆土、植被清除会疏松土体、加剧水力与重力侵蚀,新增水土流失来源于各类探矿及配套工程土方作业;通过土方遮盖围挡、完工及时覆土复绿、边坡洒水种草等措施,勘探结束后地表扰动停止,植被自然修复,水土流失逐步缓解,无长期持续流失,环境影响较小。

2.勘探期环境空气影响:①勘探扬尘:场地平整、弃土堆放会产生扬尘,但项目钻孔数量少、单次施工范围小,钻探采用湿法泥浆作业,产尘量低;配套洒水、防尘网覆盖堆土等措施,加之山区大气扩散条件好,扬尘对周边空气影响轻微。②机械尾气:施工柴油钻机排放总烃、CO、NOx等无组织废气,设备数量少、污染物产出有限;通过规范设备维保、使用合格轻质柴油,且山区通风扩散能力强,尾气环境影响较小。③大气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仅松园村9户散户为保护目标,位于钻孔侧风向,辅以降尘抑尘措施,粉尘对村庄影响有限。

3.勘探期地表水环境影响:①勘探地下水与涌水:**地下水补给来源单一、储量不丰富,矿体高于河流且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上,钻探无涌水;设水文观测孔,钻孔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做场地洒水,不外排。②钻孔施工废水:钻探采用泥浆循环冲洗液,日耗水1m3,总损耗0.1m3/d,泥浆全程循环复用;钻孔完工后上清液洒水抑尘,污泥干化处置。配套防渗泥浆池、沉淀池(容积≥1m3),施工结束后回填复绿,无废水外排。③生活污水:施工人员8人,租用民房不**营地,日产生活污水0.396m3;污水接入村民自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农用,对水环境影响轻微。

4.勘探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勘查区为单斜构造,断裂较发育,矿体处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无地表水、地下水补给,钻探不会导通含水层,不存在地下水串层污染风险;地下水依靠大气降水补给,顺地形向沟谷分散排泄,排泄条件良好。 项目地下水潜在污染来源为钻探柴油设备油品跑冒滴漏,油污下渗后经雨水入渗污染地下水。 防控措施:柴油按需采购、现场不贮存;常态化检修设备、雨天遮盖机械,漏油及时处置;岩芯不现场堆放,配套规范防渗泥浆储存设施。落实上述措施后,能有效阻断污染物下渗途径,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从项目周边环境关系来看,项目勘探工程区周围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且钻探作业区与居民点之间植被较为茂盛,噪声通过密林及距离衰减后对居民点的影响极为微弱。。

6.勘探期固体废物影响:①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合计1.37万 m3,含表土、探矿开挖、场地平整土方,全部就地回填、用作绿化覆土,无弃土外运、无外购土方,土石方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小。②沉淀污泥:泥浆沉淀池底泥沙为一般工程泥浆类固废,自然干化后回填施工区域。③生活垃圾:8名施工人员日产垃圾4kg,年产生1.2t,统一收集转运至村镇垃圾收集点,环卫规范处置。④危险废物:废机油:年产生0.15t,属危废。维修区铺设防渗膜,废机油密闭容器收集,按规范分区防渗存放,当日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废油漆桶:勘探标记点位、岩芯编号产生少量废漆桶,属HW49危废,单独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方式,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①风险评价等级判定:项目风险物质为柴油、废机油、油漆,分别核算各类物质Q值后总Q值远小于1,风险潜势为Ⅰ,无需设定风险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仅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②风险识别:三类易燃液体均采用桶装存放,存在桶体破损、操作失误泄漏风险;泄漏油品、油漆会污染土壤、地表水与地下水,挥发废气危害人员健康;遇明火还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③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预防管控:柴油按需采购、减少现场存量,存放区防渗隔离、禁放易燃物并配套消防器材;设置规范防渗危废暂存间,分区密闭存放废机油、废漆桶,完善台账;定期巡检、开展员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发生泄漏及时收集油品分类处置;起火第一时间疏散人员并报警求援

8.勘查结束后环境影响:勘查完工后需拆除临时设备、清理施工垃圾,并依据 HJ651-2013 开展生态修复。工程遵循边探边治、边完工边恢复原则,单个探点施工完毕立即回填压实、播撒本土草种植被;所有机械、人员扰动区域统一平整覆土复绿,最大限度恢复原有地貌。 勘查活动终止后各类污染物不再产生排放,伴随植被逐步恢复,场地及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施工带来的各类环境影响逐步消除。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优化施工组织,严控扰动范围:合理规划施工布局与工期,避开暴雨季施工;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杜绝乱砍滥伐、私自开辟便道、超范围占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若产生临时新增占地,及时报备并办理合规手续。施工土石方就近规范堆放,全覆盖防尘、设置围挡,施工结束后全部就地回填,杜绝弃土遗留。②规范土方作业,防治水土流失:槽探施工实行表土与开挖土分层分开堆放、分层回填,表层土单独留存备用;回填前彻底清理土壤中固废,规范预留堆积层,避免地表下陷、雨水径流引发的水土流失。单个勘探点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区域废弃物,再开展下一点位作业。③强化动植物**保护:对施工人员开展环保、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教,严禁滥捕乱采、破坏野生动植物,禁止引入外来物种。施工中若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立即上报林业部门,采取避让、挂牌保护、移栽等专项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守护区域生物**。④落实全域植被生态修复:遵循“边勘探、边治理、边恢复”原则,所有勘探点位、施工道路及机械人员扰动区域,施工结束后立即修整地貌、覆土复绿。坚持适地适生原则,选用**松、旱冬瓜等本土乡土物种开展植被恢复,杜绝使用入侵植物,保障植被成活率,修复野生动物原生栖息地,恢复区域生态原貌。⑤规范林地占用管理:严格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范,依法履行林地占用审批手续,足额缴纳森林**补偿费,严格按照审批范围施工,严禁超占林地,完工后对临时占用林地专项开展生态恢复,合规保障林地生态安全。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①钻探作业使用湿法钻孔,弃土堆放钻孔周围,并铺盖防尘网(或篷布)和洒水降尘措施。②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杜绝使用劣质燃油,钻孔通过制备循环泥浆液采用湿式工艺进行作业。

3.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每个钻探点旁需设置一套泥浆冲洗液循环系统(循环槽、沉淀池和泥浆池);②每个池底需铺盖防渗膜,单个点位勘探结束后暂存于池内的储存冲洗液需经过充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区域的洒水降尘,剩余泥浆在沉淀池内进行自然干化。③本项目共计钻孔勘测点位14个,每个点位对应的循环系统在每个点位勘探施工结束后即回填、覆土绿化。

4.噪声防治措施:①项目槽探、钻探作业安排于昼间进行,夜间禁止勘探;②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③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安装过程中进行基础固定,设置消声器和安装减震垫,并加强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土石方处置:项目施工开挖土石方总量1.37万m3,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及绿化覆土,无多余弃土、无外购土方,实现土石方场内平衡,无土石方外排污染问题。②危险废物处置:施工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设备作业及维修区域铺设防渗膜,严防油品滴漏污染;废机油、废油漆桶统一密闭收集、分区存放于防渗危废暂存间,建立管理台账,施工结束后全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③生活垃圾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严禁作业区随意丢弃;依托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转运处置,实现生活垃圾100%规范处理。

6环境风险防控措施:①废机油存储容器底部设置不锈钢盆和防渗层,防止容器泄露的废油污染周围环境。若发生容器泄露,应尽快找出泄露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 ②探矿工程所需的油量根据实****加油站购买,不在现场进行储存,柴油桶、危废暂存间设置禁止烟火标识,加强管理,禁止携带明火进入储存区。 ③废机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废机油到一定量时勘查单位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办公区**设置1间危废贮存间,占地面积5m2,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加铺环氧树脂"进行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并对存放危废的容器采用金属托盘,防止危废的渗漏。⑤若物料(柴油、废机油)不慎泄露并引发火灾时,迅速转移周围人群,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拨打119,寻求消防部门、政府部门及周边力量的帮助。 ⑥加强员工培训及安全管理,减小事故隐患。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兰坪县南松园铜矿详查项目,勘查地点:**省怒**兰坪县通甸镇河边村南松园,地理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东经99°26′53.919″~99°29′58.921″,北纬:26°46′0.332″~26°47′39.333″;勘查面积:7.7994km2;重点勘查区面积:2.6935km2;工程占地面积:1.65hm2;设计工作量:1:2000地质测量2.6935km2,1:10000地质测量(修测)7.7994km2,1:10000水、工、环地质测量7.7994km2,1:2000水、工、环地质测量2.6935km2,1:5000剖面测量5km,1:1000剖面测量2.5km,1:10000激电中梯测量2.6935km2,1:10000土壤地球化学测量7.7994km2,钻探2000-3000m,水文钻探400-600m,实验室选矿试验样2件及其它地质工作。。项目代码:****,项目投资:总预算为8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38%。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境等环境敏感区,基本符合《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建设项目的性质、工程内容、规模、地点和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须根据《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治理方案,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作业使用湿法钻孔,弃土堆放在钻孔施工区内,并铺盖防尘网(或篷布)和洒水降尘措施。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钻孔泥浆冲洗液循环液、水文地质钻孔废水循环使用,钻孔结束后循环液经充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剩余部分自然蒸发,不外排。每个钻探点设置1套泥浆循环系统(循环槽、沉淀池和泥浆池的容积不小于1m3),底部铺膜或设防渗层。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钻探施工产生的表土、弃土石方就近堆放于钻孔附近,并用防尘网(或篷布)遮盖,待取样编录完成后,立即回填、覆表土绿化。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机油单独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勘探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钻探作业;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处理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五)加强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的探矿工程进行勘探,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固体废物岩心和废机油等分类收集和处置,将跑冒滴漏降低到最低限度,雨天对设备采取相应遮盖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透到地下,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项目用地红线管理,优化工程布置,采取合理避让和生态恢复措施,施工阶段避让农田、规范临时用地与土地复垦,严控耕作层损毁,后续采矿规划地下开采不占压农田。各勘探点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四、如项目建设运行需要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或者办理相关手续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等其他手续,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五、你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环境局兰坪分局备案。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请兰坪县生态****执法大队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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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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