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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4MACRCEJN68 | 建设单位法人:伍国智 |
| 伍雁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市 |
| ****村委会安份村塘堡(土名) |
| ****农场新增年存栏7000头生猪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门市**市 ****村委会安份村塘堡(土名) |
| 经度:112.852200 纬度: 22.7319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3-11 |
| 鹤环审〔201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120.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4MACRCEJN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4MACRCEJN6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4ULQ9A68 | 竣工时间:2025-06-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5o8Chk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出栏小猪9000头、商品肉猪28000头,年存栏生猪14500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出栏小猪9000头、商品肉猪28000头,年存栏生猪14500头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猪养殖工艺:配种妊娠阶段→产仔哺乳阶段→断奶仔猪培育阶段→育肥阶段 堆肥工艺:堆积→发酵→卖给农民/自用 清粪工艺:人工清粪→水冲洗 沼气净化工艺:冷却→水封→气水分离→脱硫 无害化处理工艺:蒸煮→填埋 | 实际建设情况:生猪养殖工艺:配种妊娠阶段→产仔哺乳阶段→断奶仔猪培育阶段→育肥阶段 堆肥工艺:堆积→发酵→卖给农民/自用 清粪工艺:人工清粪→水冲洗 沼气净化工艺:冷却→水封→气水分离→脱硫 无害化处理工艺:蒸煮→填埋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干清粪工艺,完善废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废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沼液可作为果树等的有机肥,最大限度地实现**综合利用;多余沼液经进一步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珠三角标准值”后方可排入鱼塘。全部废水不外排。采取加强猪舍通风和清洗、及时清除粪便、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污染,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在饲料加工点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和处理,确保粉尘废气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备用发电机应以0#柴油为燃料,沼气收集后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供生产或生活用能。按《报告书》要求对不满足5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现有猪舍进行搬迁,并对扩建项目拟建猪舍、堆肥场等恶臭源位置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其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须设置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不应建设住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处理工艺由“固液分离+水解调节+厌氧发酵+生化处理+水生植物氧化塘”变更为“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曝气+沉淀+水生植物塘+消毒”。 2项目已取消食堂。 3.不满足5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现有猪舍因场地问题无法搬迁,但相关猪舍均已空置,并通过合理设置栏位的方式将猪转移至其余猪舍。 |
| 1.废水处理工艺由“固液分离+水解调节+厌氧发酵+生化处理+水生植物氧化塘”变更为“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曝气+沉淀+水生植物塘+消毒”。处理工艺变更未导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降低,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较严值要求。2.取消食堂。3.不满足5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现有猪舍因场地问题无法搬迁,但相关猪舍均已空置,并通过合理设置栏位的方式将猪转移至其余猪舍。其余猪舍、堆肥场等恶臭源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猪粪便、沼渣、病死猪只、胞衣。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收集,猪粪便、沼渣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基肥使用;病死猪只、胞衣等按《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有关规定自行做深井填埋;被传染病感染的动物尸体及其粪便须按照项目拟定的《防疫检疫制度》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并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进行处理,其处理与处置应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涉及危险废物的需按危险废物有关规定处理。 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沼气储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体系联动,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收集池,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妥善处理,不排入外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经落实,粪便堆肥处理后,用于项目内池塘喂鱼或外卖给附近农民还田和种植果树;污泥沼渣堆肥处理后,用作果林地肥料;死猪、胞衣按《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22年第3号)处理后,采用安全井填埋;废脱硫剂、废弃包装料交******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规定。 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沼气储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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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处理设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较严值 | 已建 | 正常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猪粪便、沼渣、病死猪只、胞衣。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收集,猪粪便、沼渣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基肥使用;病死猪只、胞衣等按《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有关规定自行做深井填埋;被传染病感染的动物尸体及其粪便须按照项目拟定的《防疫检疫制度》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并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进行处理,其处理与处置应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涉及危险废物的需按危险废物有关规定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 已经落实,粪便堆肥处理后,用于项目内池塘喂鱼或外卖给附近农民还田和种植果树;污泥沼渣堆肥处理后,用作果林地肥料;死猪、胞衣按《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22年第3号)处理后,采用安全井填埋;废脱硫剂、废弃包装料交******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规定。 |
| 1 |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沼气储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体系联动,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收集池,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妥善处理,不排入外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 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沼气储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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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