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6年7月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审批
宁夏-固原-西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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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6-07-07
发布机构 ****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6年7月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2026年7月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26

传 真:0954-****726

通讯地址:****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禽类屠宰加工项目

******工业园区(东经105°41′43.463″,北纬35°59′0.182″)

******公司

**信利****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3400m2,租赁标准厂房,主要建设1条禽类屠宰加工生产线和1条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建成后屠宰规模为年屠宰鸡700万羽,无害化处理病害、病死禽类300吨。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26万元。

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场地6个100%有关要求;施工机械定期保养,按规定路线减速行驶;及时洒水抑尘、堆场覆盖防尘布,并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禁止施工废水外排。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意设备养护、设隔声围挡。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按要求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恶臭、化制废气和锅炉废气。屠宰车间恶臭、****中心恶臭和化制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生物除臭塔”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和化制废气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处理站为地埋式,且对各构筑物采取加盖密封,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通风换气,可有效减小无组织恶臭的影响。本项目设置1台2t/h的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发(2024)17号)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自建1座处理能力为300m3/d****处理站,采取“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一、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中间水池+消毒池”的处理工艺。生产废水主要为屠宰鸡废水、****中心产生的污冷凝水、车辆冲洗废水、锅炉废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及反冲洗废水、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30m3)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项****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水污染物排放间****工业园****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1座粪污暂存池、1座固废暂存间、1座病害储藏库和1座危废贮存库。禽类粪便暂存于粪污暂存池,日产日清,****肥厂作原料;不可食用的内脏及肠胃内容物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封闭容器内,****肥厂作为原料;污水处理站栅渣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肥厂作为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后,干污****肥厂作为原料;检疫病害、****处理中心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于病害储藏库暂存,无害化处理最终形成油脂和肉骨粉,肉骨粉经****肥厂作为原料,油脂经储油罐****肥厂作为原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物除臭塔填料定期由厂家更换,不在厂内暂存。危险废物主要为检疫废物(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手套、棉签等)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⑸土壤及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其中屠宰车间、****中心、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线、化粪池、危废贮存库、事故应急池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锅炉房、储藏间、速冻间、病害储藏库一般防渗: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办公区域、厂区道路采取一般硬化即可。

2

葫芦河**县**核心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回族自治区**市**县吉强镇县城段,起点坐标:(东经105度44分37.724秒,北纬35度57分34.725秒);终点坐标:(东经105度42分4.378秒,北纬35度58分3.084秒)

****建设局

******公司

本项目为葫芦河**县**核心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治理范围为葫芦河二桥至康泰路3.95km河段,总用地23.56hm2,建设内容由生态护岸提升工程、生态补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三大部分组成,同步完善配套设施、景观绿化与公共服务。项目总投资4569.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8万元。

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临时堆土、砂石等物料全覆盖篷布遮盖,作业面及时洒水降尘。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全程密闭加盖,低速行驶,严防沿途抛洒。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等露天作业,有效抑制扬尘扩散。使用合格燃油,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1座沉淀池,沉淀池做防渗措施,施工废水送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施工期盥洗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公共厕所处理。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运行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文明施工。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⑸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范围作业,优化施工布局,严禁超范围开挖、碾压占地,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活动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的扰动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平整创面。选用本地乡土植物开展植被恢复,严禁使用外来入侵物种。施工表土单独剥离、分区堆放并苫盖保护,留存肥力用于后期绿化恢复。工程完工后开展生态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植被种类、覆盖率、成活率及群落结构等指标,持续跟踪生态恢复情况,保障区域生态系统稳定向好恢复。

2、运营期

本项目属于葫芦河**县**核心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项目建成后,区域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并持续改善。运营期间安排专人对全线滨水绿化、乔灌草植被及施工恢复区域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开展除草、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定期对生态护岸、绿化坡面、透水铺装及排水设施开展巡查维护,及时修复破损、塌陷、冲刷护岸;建立常态化生态巡查制度,动态监测植被长势、土壤状况、河道生态变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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