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新能源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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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与大****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吉发改审批〔2026〕94号。文件名:关于****新能源与大****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能源与大****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22772.0㎡,**2栋实训楼,总建筑面积29561.24㎡。其中:12#新能源****基地(以下简称12#楼)建筑面积为18424.44㎡,地下1层,建筑面积5000㎡(含人防面积4385㎡),地上南侧4层、北侧6层,建筑面积13424.44㎡;16#人工智能与大****基地(以下简称16#楼)建筑面积11136.80㎡,地上10层;同时配套建设硬化、绿化以及辅助设施等;

2.3项目地点:**市净月区聚业大街6566号,****内;

2.4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负责与使用方沟通各项功能需求,并相应提供技术交底,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及调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项目联合验收等服务;

2.5招标控制价:229.85万元;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1天完成施工图设计,至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存档之日止;

2.7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根据吉建设〔2018〕12号文件规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近年(2023年1月-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设计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人员:3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所有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业绩的认定: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①****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10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8日8时00分至2026年7月14日16时00分,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电子标服务

5.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中心二楼【209】开标室(****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7.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3**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7.4本项目投标人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7.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9.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聚业大街6566号

联系人:杨华

联系方式:0431-****0735(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街5062号A座612

联系人:初丛臣

联系方式:0431-****8673(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 话:0431-****1633

十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1633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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