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文件,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街道巴音河村**河村特色冷凉经济作物种植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
三、项目监管单位:****农牧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地点:**街道巴音河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窖395.56平方米,地窖层高5米,覆盖层2米;
七、项目建设期限:总工期9个月,即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1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6万元、2026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4万元;
九、项目预期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预计每年为巴音河村、**河村村集体各缴纳收益金1.5万元(合计3万元),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订单收购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户稳定增收;
十、项目联农带农机制:
1.资产收益带动:项目建成后,由巴音河村、**河村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主体经营,预计每年向两村村集体各缴纳收益金1.5万元,收益分配使用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由两村村民大会分别商议决定;
2.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第三方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巴音河村、**河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预计可带动稳定务工就业1人、季节性务工就业1人,合计带动2人就业;
3.土地流转带动: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流转本地村民闲置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流转两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闲置土地,按时发放土地流转租金,帮助弱劳动力家庭提高收入;
4.订单收购带动:经营主体每年在本村或周边村以符合当地实际、共同约定的合理保护价格,优先收购农户种植的农产品,畅通销售渠道,切实带动周边农户稳定增收;
十一、项目资产权属:项目完工后资产权属归**街道巴音河村、**河村所有,后续运营由巴音河村、**河村进行管理;
十二、项目中标及实施结果:项目中标方****,于2026年4月22日签订采购合同;
十三、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项目合同总价款990017.89元,已支付预付款297005.37元(占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396007.16元(占合同总价的40%),共计支出693012.53元;
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7日
通讯地址:****
监督电话:12317(监督举报电话)
0977-****996****农牧局监督举报电话)
0977-****354****办事处监督电话)
****政府****办事处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