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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购置经费-**动物园各类动物饲料(子包一、子包二)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堃堃****公司
地址:**市**区神前路89号1栋1602房
法定代表人:万国梁
被投诉人1:**动物园
地址:**市**区先烈中路120号
被投诉人2:******公司
地址:**省**市**区**市**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镇狮民村狮民村路3号之一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3月31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投诉人符合性审查****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鉴于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对采购包2废标。对投诉事项1、2不再进行审查。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