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县盘峰乡) |
| 预算金额(元) | ****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8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县盘峰乡) 采购目录:C****9900其他林业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依据《**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县)2026—2028年度作业设计》,对**县盘峰乡开展绿化建设工作。通过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布设传统固定监测样地等措施,优化森林群落配置,提升森林质量与生态功能,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具体作业方式包括:抚育采伐、综合抚育、低效松林采伐、低效松林伐松补阔、布设传统固定监测样地等。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及国家、省、市现行造林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施工质量合格。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约定下,于2026年度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县有关林业工程建设的一切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项目全过程须符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相关规范,确保作业人员、周边群众及森林**安全,杜绝安全事故;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主体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栽植等);2026年11月—2028年12月为管护抚育期(含追肥、补植),其中2027年进行成活率阶段性验收,2028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管护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即2029—2031年)。 |
| 联系人 | 付女士 |
| 联系电话 | 138****0510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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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