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小学(含幼儿园)“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1.服务范围:预计335所学校(含校区),共计约37.5万人。
2.资金来源:学校代收伙食费。
3.招标的目的:根据教育部、****总局、****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管理局发布的《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省教育厅等****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育厅****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及食材采购行为,维护师生权益,让学校“阳光食堂”办的使师生、家**心放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柒亿元整(¥****00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7.中标供应商数量: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数为N,若N≥25,则中标20家;若15≤N<25,则按80%的数量(只取整数部分)中标;若N<15,则项目废标。如在选取最后一个名额时,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8.配送的食材范围:肉及肉制品、禽蛋、蔬菜、水果、冷冻品、水产、豆制品、调味品、南北干货、面粉及面制品等食材配送服务(不包括大米、食用油、乳制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实施机构。报名结束后,招标实施机构将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完成资格预审现场核查工作后,资格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投标供应商在资格预审现场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应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投标供应商拒绝在《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审查表》中的内容涉及项目评标,相关数据均以现场考察为准,投标供应商务必一次性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在评标时将不被接受。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在**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150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包含验收、食品检测、加工处理、洗消保洁、库房、包装、配货、发货等区域,不含办公区域及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
3.2在**大市范围内具有自有或租赁冷藏、冷冻库总容积不低于800m3,其中冷冻库温度稳定在-18℃以下,冷藏库温度稳定在0-4℃,冷冻库及冷藏库均有温度记录仪。冷藏、冷冻库应位于操作场所内或与之相连(食材出入动线连贯,提供冷藏、冷冻库平面图,要求冷藏、冷冻库与经营场所相连,否则不予认可);
注:冷藏库和冷冻库内,肉类、蔬菜等应分区、分容器或独立包装存放,禁止混放。不同类别的食品不得直接接触,并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3.3投标供应商专用于配送**地区的自有冷链运输厢式货车不低于6辆;(提供“服务于**”的固定冷链车辆统计表、登记证、车辆行驶证、有效交强险保险单及承诺函,并现场清点相关冷链车辆总数,核查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且已通过年检,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车厢内部视频监控及温度控制设备)
3.4投标供应商服务于**地区的固定工作人员至少20名;(提供“服务于**”的固定人员统计表及承诺函,并现场清点相关人员数量,核查相关人员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5为提供便捷服务,投标供应商实际配送距离(投标供应商固定经营场地)****中学****学院路868号)、****小学(周市镇和蔚路1号)、****幼儿园(周庄镇全福路138号)、****小学(花桥镇徐公桥路339号)、****幼儿园(淀山湖镇淀兴路815号)均不得超过120公里。(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并予以说明)
3.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食材配送业务;(提供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配送合同与发票)
3.7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场所周围不得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3.8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分发区、蔬菜分拣加工区、水产加工区、肉类分割区、筐箱清选消毒区、检测室等,且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需在同一场所;
3.9自有食品安全检测室,检测设备和人员能满足相应检测需求,检测室的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配备具有农兽药检测、残溶检测、添加剂检测、重金属检测等食材检测设备及试剂,配备与检测能力、检测数量相适应的专职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经过授权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检测设备以发票为准,检测人员需同时具******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且投标供应商近期为检测人员缴纳社保)
3.10经营场所建有收货、验收、分拣、加工、检测、发货、装车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市级或****管理局****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模块(提供承诺函)
3.11投标供应商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建立并执行以上制度的承诺书)。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名时提供《资格审查表》。现场核查时投标供应商按表格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小组将对照投标供应商填报内容进行核查,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未受到处罚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且未引起较大负面舆情;法定代表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受到食品安全法处罚(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报告)
6.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总能力值核查;(提供相应材料)
8.1具体投标供应商的冷链车辆数量及车辆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有固定冷链车辆统计表(含所有人名称、车牌号)、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及有效交强险保险单;现场清点冷链车辆总数,核查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且已通过年检,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车厢内部视频监控及温度控制设备);
8.2具体投标供应商的人员及人员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供应商固定人员统计表(含姓名、身份证号),提供投标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标书代写
说明:1能力值=1辆冷链车+2位配送人员(含司机),车辆须为企业自有车辆,人员为企业的固定人员。
9.针对上述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证明材料均属实。若经核查,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将资格要求所列材料和资格审查表现场提交至招标实施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如有伪造或虚报,投标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如资料提供不完整或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26年0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
3.报名地点:**市**镇萧林路1999号5号楼A区11楼;
4.资格初审、标书领取及报名费用:招标实施机构对提交书面资格预审材料的单位,当场进行材料的完整性核对,材料完整的单位即可领取标书,并上交报名费人民币1200元/家,售后不退。
六、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00(**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3.接收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西路1801****中心(**)A1栋B2层]。
4.接收人:******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西路1801****中心(**)A1栋B2层]。标书代写
八、投标文件编制份数
1.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九、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娄苑路171号
联系人:郁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2-****9612
2.招标实施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人:薛媛媛、姜晓明
地址:**市**镇萧林路1999号5号楼A区11楼
联系电话:0512-****3089
3.采购监管部门:****纪委,监督电话:0512-****3129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公告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政府****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模块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3.特别说明:
3.1本项目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结束至开标前,招标实施机构组织考察团队到报名成功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3.2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同意上述内容。
3.3本招标文****小学(含幼儿园)“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小学食堂招标工作组负责制定及监督指导。
******公司
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