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方基础信息
征集人(甲方):****
地 址:**市**县炎帝中路
联系方式:0731-****6200
入围供应商(乙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
(一)标的名称:****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评审中心委托的预算项目评审。
2.**县各项目单位委托的结算项目审核。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地域:**县范围内。
2.服务期限:二年,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3.对供应商的要求:
(1)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专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团队成员须具有**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2)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应定额、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预算评审、结算审核等业务;
(3)造价工作经验丰富,****政府机构评审政策和工作要求;
(4)供应商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供应商需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才能参与项目审核;
(5)受托后必须在**县**范围内设立办公地点;
(6)独立完成造价咨询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造价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7)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工程预算、结算造价审核报告。
(8)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和记录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情况,并对造价结论及造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内控质量保证具有三级复核制度;
(9)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造价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造价咨询服务的有关情况;
(10)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及其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能为各委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造价咨询服务,承诺接受相关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等要求;
(11)供应商应保证入围后根据项目和建设单位需要,遇有特殊或非常规专业项目,保证随时增加相应专业的造价人员;
(12)做好保密工作:入围供应商必须对征集人所委托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内容、报告、电子档文件及结论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给他人;
(13)按征集人的规定,定期做好资料报送、审核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
(14)同意严格遵守征集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廉政建设要求。
4.项目审核质量要求:
(1)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财政、审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政府投资管理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核工作,并对评审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2)评审服务的质量、时限的考核奖惩按委托人的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项目审核时限要求:
(1)预算评审暂按《****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茶政办发〔2025〕8号)文件规定执行,若服务期限内有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出台,按新的文件执行;
(2)结算审核以委托单位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时限为准。
6.供应商应回避情形:
参与评审的供应商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或者评审事项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或曾经受其他部门委托参与被评审项目相关事宜的,应主动回避:
(1)已经为项目提供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回避。
(2)与已提供本条第一款服务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及其他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
(3)与委托事项中的当事人一方存在控股及其他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
(4)供应商评审人员与被委托项目施工单位存在亲缘关系或有经济利益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况的,应当回避。
(5)其他应回避的事项。
(6)供应商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一经发现,征集人有权终止委托并采取取缔供应商资格等措施。
7.工作纪律要求:
(1)供应商评审人员不得私下接收建设、施工、代建等相关单位的任何资料。
(2)完善对审工作底稿,做到审计有记录,认定有依据,核查有结果。
(3)按照评审程序完成项目评审实施方案、现场踏勘方案、初步审核说明、对审情况综合说明、对审工作底稿、会议记录表、评审报告等。
(4)及时报送评审相关情况。
(5) 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评审过程中应当对重大不确定事项进行详尽调查;对出现的争议、分歧,应当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及依据。
(6)不得对外泄露评审中获取的数据资料、评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内部业务会议内容等。
四、第二阶段对供应商相关要求
1.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2.签订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需在**县**范围内设立办公地点,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审核人员;
3.对委托的项目,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征集人办公区域或指定地点,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等征集人交办的事项。
五、咨询服务费
1.咨询服务费计算标准按《****政府投资项目购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办法》(茶财办〔2026〕9号)执行。
2.各项目单位对供应商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项目考核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上述文件规定计算服务费,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3、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征集人或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劳务费、税费、差旅费、常规检测费、测量费、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六、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
1.预算评审费用支付:咨询费每半年结算一次。
2.结算审核费用支付:以委托单位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七、框架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八、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达不到征集人考核与评价管理办法标准的;
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九、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服务对象的反馈和评价情况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5.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相关事宜;
7.监督供应商和服务对象履行保险相关事宜。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服务和承诺的投标报价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2.对本协议履行情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3.负责服务对象的所有对接工作,对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投保事项,双方自行约定;
4.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项目第二阶段合同规定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相对应的法律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
5.严格保守服务对象相关秘密;
6.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出现服务违约违规、合同终止等情况给服务对象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评审项目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十、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十一、生效条款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报送县财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2026年07月0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