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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发改管字〔202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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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准**县**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县**组团葡萄片区沿线及周边供水系统建设,提升片区供水稳定性和可靠性,保障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用水需求,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
四、建设地点:**县**组团葡萄片区沿线及周边。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县**组团葡萄片区沿线及周边DN50-DN300供水1.6MPa中压管线总长55.75千米,改造DN20-DN100远传智能水表2361套,****泵站1座。
六、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6027.82万元,其中**工程费456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7.75万元,预备费831.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