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满足我院临床及广大患者的需求,降本增效,医院拟决定在院内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满足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
门诊自助服务终端设备
二、设备功能
1.主机模块:CPU不低于4 核心 / 4 线程,基础频率不低于3.2GHz,内存不小于8GB(DDR4/2400),内存支持扩展至16GB。
2.显示模块:可触摸显示器,液晶屏类型,尺寸不低于31.5"TFT-LCD。
3.扫码模块:支持常见条码/二维码。
4.身份证阅读器:符合**部《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兼容ISO-14443(TYPE-B)标准。
5.报告打印模块:支持黑白打印方式,标准纸盒≥250页,增加扩展纸盒≥500页。
6.医保刷脸支付模块:规格不小于8寸;医保刷脸摄像头;符合刷脸支付安全应用;无缝安装,不可损坏原机器外观及结构。(需要提供医保入库、设备激活、设备连接等配合工作,保证软件接入时可正常使用)
7.人脸识别摄像头:支持微信、支付宝刷脸。
8.凭条打印模块:行式热敏,可自动切纸。
9.机柜:材质冷轧钢板,表面喷涂,防锈,防腐蚀,耐磨。整体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两侧有氛围灯,可自行调节亮度。
三、其他要求
1.供货商提供的必须是符合招标要求的原厂全新货物(包括零部件)。供货商应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近期生产的,其质量、规格及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交货时货物保证未曾**包装。
2.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经核实为供货商责任,供货商须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完成硬件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3.权利保证:供货商应保证出卖给采购人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4.优先考虑在省内有成熟自助机售后案例的潜在供货商,以公告发出日起算,三年内合法有效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为依据。
四、报名事项
(1)经销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5)生产企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2026年7月8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报名地点:**市****四楼信息科
联系电话:****9600--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