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发改管字〔202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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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重新申请批复****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1年3月批复了《关于****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朔发改管字〔2021〕13号),因该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及项目名称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做好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
四、建设地址:**县兴坪镇新圩上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设备提升工程:生化池改造、更换排泥电磁阀、更换滤池石英砂、更换紫外线消毒系统、提升混凝池投药装置、新增叠螺式脱水机、新增可变频污泥泵及配套絮凝剂投加装置。
2、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建污泥暂存棚、**厂区大门、铁护围栏、新增厂区监控视频。
六、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9万元,预备费3.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
七、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
八、节能审查
****处理厂项目,项目能耗主要是污水处理用电,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的要求可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九、我局2021年3月批复的《****处理厂管网接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朔发改管字〔2021〕13号)文件同时废止。
十、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项目业主自行决定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工程 设计 | 4.18 | √ | ||||||
| ** 工程 | 98.08 | √ | ||||||
| 监理 | 0.52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审批核准部门盖章 2026年5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