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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2MAC8R98D5X | 建设单位法人:苏承涯 |
| 杨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安海镇外曾村、西溪寮村(**省装备制****基地安海园) |
| ****年产包装专用设备及配件2万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67-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8.437500 纬度: 24.745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9 |
| 泉晋环评〔2025〕表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2MAC8R98D5X |
| 2026-0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2MAC8R98D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82MAC8R98D5X | 验收监测单位:**合赢****公司 |
| ****0504MA346JWM4H | 竣工时间:2026-01-12 |
| 2026-04-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899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包装专用设备及配件2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包装专用设备及配件2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切割→机加工→焊接组装→打磨→喷砂→喷粉→固化→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切割→机加工→焊接组装→打磨→喷砂→喷粉→固化→检验→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环评: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统一处理 批复:做好雨污分流、污水入管、明沟明管、全程可视等相关工作。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处理厂进水水质要****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环评: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烟粉尘废气经滤芯除尘器(TA001)净化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9)净化处理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滤筒回收器+袋式除尘器”(TA010)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燃料废气和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器”(TA011)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锯床、数控切割、焊接等工序产生的烟粉尘废气经移动式焊烟收集除尘器(TA002~TA007)净化后、打磨工序产生的烟粉尘废气经滤筒除尘器(TA008)净化后在车间内排放。 批复: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加强职工劳动防护措施并做好车间的密闭工作。排气筒应规范设置,同时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项目激光切割、喷砂、喷粉及固化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燃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及有机废气须经处理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锯床、数控切割烟尘和焊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打磨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有机废气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表4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限值要求 3、噪声 环评:基础减振措施、减震垫等 批复:项目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4、固废 环评:建设规范化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定期清理;建设危废暂存间18m2,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切削液、润滑油空桶收集后由原始生产厂家回收回用于原始用途,并保留凭证,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在密闭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公司清运处理;设置生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批复: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转运的管理。危险废物、原料空桶应分类收集、储存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按相关要求转运及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过滤用水重复使用、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均不外排;厂区雨污分流;目前企业污水已纳管,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激光切割烟尘经湿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喷粉粉尘经自带滤筒回收器和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汇总至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燃气废气和有机废气的混合废气)分别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器”(TA004、TA005)处理后汇总至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锯床切割、数控切割、焊接、打磨过程产生的烟粉尘引入焊烟净化器(TA006)净化、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3、噪声 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片,建筑物隔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房南侧设置1处面积约10㎡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包装废弃物、边角料、除尘灰、废滤料等收集后出售**天得****公司综合利用;厂房南侧设置1处面积约5㎡的危废暂存间,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切削液和润滑油空桶、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市****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并由其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 |
| ①出于安全考虑,激光切割烟尘净化设施由滤芯除尘器调整为湿式除尘器,新增过滤用水重复使用、不外排,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或增加污染物排放量;②为保证净化效果、**活性炭寿命,固化有机废气净化设施进行优化,在活性炭吸附净化器前端增设喷淋塔,新增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或增加污染物排放量;③喷砂粉尘、喷粉粉尘的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基于集中排放原则,经净化后的喷砂粉尘、喷粉粉尘汇总至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一般废气排放口由环评核定的4个减为3个,未新增主要废气排放口、未降低排气筒高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由1台激光切割机、4台CNC机台、2台喷砂机、2套喷粉设备、2台热风炉等生产设备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由1台激光切割机、3台CNC机台、1台喷砂机、2套喷粉设备、2台热风炉等生产设备组成 |
| 根据生产需求,部分生产设备数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553 | 0 | 0 | 0 | 0.155 | 0.155 | |
| 0 | 0.0776 | 0 | 0 | 0.0776 | 0.078 | 0 | |
| 0 | 0.0078 | 0 | 0 | 0.0078 | 0.008 | 0 | |
| 0 | 0.0008 | 0 | 0 | 0.0008 | 0.001 | 0 | |
| 0 | 0.0233 | 0 | 0 | 0.0233 | 0.023 | 0 | |
| 0 | 1745.69 | 0 | 0 | 0 | 1745.69 | 1745.69 | / |
| 0 | 0.0045 | 0.0131 | 0 | 0.0045 | 0.004 | 0 | / |
| 0 | 0.0045 | 0.1141 | 0 | 0.0045 | 0.004 | 0 | / |
| 0 | 0.1745 | 0 | 0 | 0 | 0.174 | 0.174 | / |
| 0 | 0.0077 | 0.0079 | 0 | 0.0077 | 0.008 | 0 | / |
| 1 | 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及****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无需监测 |
| 1 | 激光切割烟尘净化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湿式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 | 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对湿式除尘器TA001进、出口的颗粒物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 | |
| 2 | 喷砂粉尘设施净化、喷粉粉尘净化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布袋除尘器TA002、自带滤筒回收器和布袋除尘器TA003+15m高排气筒(DA002) | 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对布袋除尘器TA002进口、布袋除尘器TA003进口和布袋除尘器(TA002、TA003)汇总出口的颗粒物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 | |
| 3 | 固化废气净化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值,《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表4“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表3“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相关限值 |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器”(TA004、TA005)+15m高排气筒(DA003) | 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对“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器”TA004进口的非甲烷总烃、“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器”TA005进口的非甲烷总烃和“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器”(TA004、TA005)汇总出口的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 |
| 1 | 综合消声减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震、隔声、距离衰减 | 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在厂界周围布置4个监测点(昼间) |
| 1 | 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转运的管理。危险废物、原料空桶应分类收集、储存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按相关要求转运及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房南侧设置1处面积约10㎡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包装废弃物、边角料、除尘灰、废滤料等收集后出售**天得****公司综合利用;厂房南侧设置1处面积约5㎡的危废暂存间,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切削液和润滑油空桶、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市****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并由其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 |
| 做好雨污分流、污水入管、明沟明管、全程可视等相关工作。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配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水质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过滤用水重复使用、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均不外排;厂区雨污分流;目前企业污水已纳管,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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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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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0131吨/年、氮氧化物≤0.1141吨/年、VOCs≤0.0079吨/年。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环保〔2025〕9号),二氧化硫和挥发性有机物新增年排放量均小于0.1吨,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提交总量来源说明。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467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不属于实行总量倍量调剂的重点排污行业。项目位于**省装备制****基地安****工业园区),不处于城市建成区,不处于重点流域上游,根据总量指标倍量交易的相关规定,项目不属于氮氧化物主要排放行业,新增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按1.2倍交易,即需申购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氮氧化物0.1369吨/年,项目须在投入生产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新增排放指标,你公司可凭本批复向排污权交易机构申购项目所需排污权指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的主要污染物分别为SO2、NOx、VOCs,其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0131t/a、0.1141t/a、0.0079t/a(审批文号:泉晋环评[2025]表77号)。根据环评批复,SO2、VOCs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提交总量来源说明,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调剂。项目已****交易中心购得NOx排污权指标0.1369t/a(交易编号:263********044-5),该项指标作为本项目的新增总量替代削减来源。验收期间,项目SO2、NOx、VOCs核算排放量为0.0045t/a、0.0045t/a、0.0077t/a,小于项目已获取的批复量,能够满足项目环评及其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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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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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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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为生产区外延50米范围内区域,在该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你公司******局、****政府等部门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管理和防范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验收期间,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未发生变化,在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未新增敏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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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