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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3C5M6X92 | 建设单位法人:车刚 |
| 周韬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大汶口文明之光项目聚集区****内 |
| ****塑料包装材料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大汶口文明之光项目聚集区****内 |
| 经度:117.088600 纬度: 35.99768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23 |
| 泰岱环境审报告表〔2025〕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00MA3C5M6X92001Y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4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3C5M6X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902MA3M7LRP4L | 验收监测单位:**奥斯****公司 |
| ****0902MA3N1MQ71G | 竣工时间:2026-03-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tem/Show.asp?m=1 d=739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新增产能2000吨塑料包装材料(PE拉伸缠绕膜),项目建成后, 全厂年产塑料包装材料 1.4 万吨(PE 拉伸缠绕膜 4000 吨/年、塑钢打包带 5000 吨/年、PE 薄膜 5000 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新增产能2000吨塑料包装材料(PE拉伸缠绕膜),项目建成后, 全厂年产塑料包装材料 1.4 万吨(PE 拉伸缠绕膜 4000 吨/年、塑钢打包带 5000 吨/年、PE 薄膜 5000 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投料混料→挤出成型→冷却→分切→收卷→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投料混料→挤出成型→冷却→分切→收卷→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燥废气、挤出废气、吹塑成型废气和注塑废气。干燥废气、挤出废气、吹塑成型废气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距地面19m高排气筒(3#塑化排气筒)达标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60mg/m3,3.0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2000(无量纲))。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2.0mg/m3),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20(无量纲)),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20mg/m3)。项目VOCs****分局批准的0.456t/a内,文号:DYZL(2025 年)48号。 2.废水应做到雨污分流。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公司****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后,****公司****处理站处理,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公司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PE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PE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委托有主体资格和处理能力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燥废气、挤出废气、吹塑成型废气和注塑废气。经调查,干燥废气、挤出废气、吹塑成型废气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距地面19m高排气筒(3#塑化排气筒)达标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经监测,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60mg/m3,3.0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2000(无量纲))。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2.0mg/m3),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20(无量纲)),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20mg/m3)。由总量核算可知,本项目VOCs实际排放量为0.313t/a,****分局批准的总量确认书(DYZL(2025年)48号)总量指标(VOCs:0.456t/a)之内。 2.项目废水雨污分流。循环冷却排污水****公司****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后,****公司****处理站处理,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公司深度处理。经监测,企业废水各项监测指标均****公司****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公司****处理站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经监测,项目区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企业已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PE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委托有主体资格和处理能力的单位(**市润鑫****公司)利用或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委托****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应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实际排污行为产生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5.企业已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已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企业已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实际排污行为产生前,已根据要求于2026年04月08日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0900MA3C5M6X92001Y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58 | 0.0897 | 0 | 0 | 0 | 3.67 | 0.09 | |
| 130.67 | 1.597 | 0 | 0 | 0 | 132.267 | 1.597 | |
| 0.387 | 0.011 | 0 | 0 | 0 | 0.398 | 0.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245 | 0.313 | 0 | 0.372 | 0 | 1.186 | -0.059 | / |
| 1 | ****公司****处理站 | ****公司****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循环冷却排污水****公司****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后,****公司****处理站处理,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公司深度处理。 | 经监测,企业废水各项监测指标均****公司****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公司****处理站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9m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60mg/m3,3.0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2000(无量纲)) | 干燥废气、挤出废气、吹塑成型废气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距地面19m高排气筒(3#塑化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60mg/m3,3.0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2000(无量纲))。 |
|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 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现有距地面 19m 高排气筒(3#塑化排气筒)达标排放。 循环冷却排污水****公司****处理站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 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现有距地面 19m 高排气筒(3#塑化排气筒)达标排放。 循环冷却排污水****公司****处理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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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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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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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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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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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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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