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南北广场零星石材维修邀标公告
****中心南北广场零星石材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邀请公告资格要求且接受邀请的投标人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心南北广场零星石材维修。
2、工程地点:****中心。
3、招标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49890.00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心南北广场零星石材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工期:1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6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接受邀请的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标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身份证于2026年7月8日8:30时至2026年7月11日18:00时(**时间)前至****或微信(李工,183****9163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佰元整,交纳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15:00时。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2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89****1766
地址:**市**区乾坤南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3****9163
地址:**市西环路293号瞰都公馆10号楼15楼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