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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6A3THP5L | 建设单位法人:冉志 |
| 薛钦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明月路561号 |
| **220kV遂双二三线6-11号段迁改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 |
| 经度:105.515980,105.512360 纬度: 30.469480,30.4812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4-21 |
| 遂环评函〔2026〕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1 |
| 49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 915********81735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00MA6A3THP5L | 验收监测单位:**省瑜仁嘉****公司 |
| ****0107MA61WKDJ6F | 竣工时间:2026-05-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test.****.com/?gonggao/474.html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迁改段起于220kV遂双二三线6#塔大号侧约104米处**铁塔(**N1转角塔,止于220kV遂双二三线11#塔小号侧约182米处**铁塔(**N7转角塔)。**架空线路同塔双回路径长1.8km,导线采用2xJL3/G1A-400/3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 实际建设情况:迁改段起于220kV遂双二三线6#塔大号侧约104米处已建铁塔(已建N1转角塔,止于220kV遂双二三线11#塔小号侧约182米处已建铁塔(已建N7转角塔)。已建架空线路同塔双回路径长1.8km,导线采用2xJL3/G1A-400/3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生态影响:植物保护措施 ①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对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活动严格按规程规范施工,确保区域林木安全;加强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肆意破坏当地林木。 ②在实施前细化线路方案及施工方案,通过设置彩旗绳限界等方式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范围。施工运输及作业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域。 ③不进行通道内全部林木砍伐,仅针对高度过高的树木进行砍伐处理,未随意砍伐树木。 ④施工便道:本项目共**施工便道长约1631m,宽度为5m,占地面积8155m2。施工便道已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处,以减少植被破坏,临时施工便道采用生态型路面,同时施工人员未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 ⑤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塔材、金具等材料输运到施工现场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并及时进行组装,减少现场堆放时间,减少对植被的占压。本工程设置的牵张场与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合并,未单独设置牵张场,最大程度减小了占地带来的植被破坏影响。 ⑥塔基基础开挖**行表土剥离,保存好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按照土层顺序进行恢复。 ⑦架线方式:选用环境**的架线施工手段,减少对区域经济林木的破坏。 ⑧杆塔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置,可减小土石方开挖量,减小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最小施工范围,保护好野生动物的活动区域。 ①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 ②对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并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止对爬行动物本身及栖息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③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活动区域的破坏,尽量保留临时占地内的灌木林地、草本植物,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 ④未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沟,加强对油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水库水质及鱼类产生影响。 拆除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拆除的固体物主要为拆除220kV遂双二三线架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1.4km,拆除杆塔共计4基。 ①拆除固体废物及时清运,避免对植被长时间占压。拆除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固体物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固体物由****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②本项目拆除铁塔4基(原7#-10#)以及拆除塔基基础,拆除后对既有铁塔塔基处进行土地整治及表土回覆,拆除塔基均在绵遂内铁路及**高新站用地范围内,因此无需对拆除占地进行复耕复垦。 迹地恢复措施 ①在进行施工便道修筑前,对施工便道路线进行认真详细踏勘,以尽量少开方、少砍伐林木、少破坏环境和植被为原则。施工前期对区内的表土层采用人工稿锹等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人工搬运至集中堆放场或临时堆放的位置平铺,堆放期间严禁人为踩踏,采取临时拦挡、覆盖等措施进行防护。 ②在施工便道修筑开方、挖方过程中,未随意向下坡方向倾倒弃土,堆放在塔基旁妥善保存,防止水土流失引发滑坡,造成更大的环境破坏。及时将砍伐的林木进行清理并及时运离现场。 环境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间对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范围等采用彩旗绳限界,严格限制施工运输扰动范围和施工作业区域。 ②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保护生态环境、动植物**的责任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培训。 ③根据地形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划定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范围红线,严禁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超出作业区域施工,避免对项目占地区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 ④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时,根据“三同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为3351m2。建设单位已编制《绵遂内铁路三电迁改(**段)架空线路永久基本农田不可避让性及相关影响论证报告》,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对项目周边农田进行保护,减少对周边基本农田及作物的影响: ①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避免对临时占地范围外的农田造成影响。 ②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未随意破坏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 ③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及恢复工作,尽可能降低施工对农田生态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 表土剥离及利用措施 ①本项目共占用耕地0.3377hm2,遵循**市**区、**区自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再利用; ②施工过程中对表层土壤进行分层剥离(剥离深度约为20cm)、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同时要将表层土单独堆放用土工布进行临时防护,以便工程结束后用于恢复植被; ③在表土剥离过程中,做到应剥尽剥,避免耕作层土壤数量和质量的损耗; ④剥离的表土若暂时存放在项目区域,未堆放在附近未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内,并采取土壤养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⑤剥离的表土按照即剥即用、就近利用、高效利用的原则,****政府统筹安排利用,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土地整理复垦、耕地恢复、改造提质及绿化工程等项目。 建设单位还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另外,根据现场调查,截止调查期间,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尚未完成植被恢复、农田复垦复耕,因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还应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①植被恢复:对于临时占地区域应尽快根据原土地利用性质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尽快对施工临时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③土地整治:利用耕地设施翻地复耕,耕深0.3m,然后平整土地,人工施土杂肥。 ④农田复耕:采用剥离的表土循序分层回填,根据当地种植特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在农地可种植绿肥作物,加速农业土壤肥力的恢复。 撒播草籽:对施工便道两旁及塔基临时施工场地等占地进行撒播草籽时用绿色密目网覆盖。草籽应在雨季播种,播深2~3cm,撒播后覆土1~2cm,并轻微压实,以保持土壤水分,达到固土、绿化的效果。草种应选用适应性强的耐热、耐湿、耐贫瘠;繁殖容易、管理方便的当地适生草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进一步降低工程对林地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 污染影响: 废气治理措施: ①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沥青,未现场拌合; ②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并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减少扬尘产生; ③开挖施工时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现场撒落的渣土及时清扫; ④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或防尘布遮盖,避免运输途中物料散落;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和监管工作。输电线路施工集中在塔基处,施工位置分散、各施工位置产生扬尘量很小。 废水治理措施: ①本项目塔基浇筑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未进行现场搅拌,****加工场。因此,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 ②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在当地租用民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生活污水未排入项目周边的地表水体。施工固废未排入河沟。 ③无名河沟段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未在靠近河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生活污水利用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不得排入河沟。施工期临时土石方、施工材料及施工器械堆放在塔基旁的临时施工场地内,远离水体的位置,弃方堆放在塔基下夯实,弃方及生活垃圾未弃入河沟。 ④项目未设机械维修点,利用****汽修厂等解决机械维修、保养问题。建设单位加强施工设备维护,避免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降雨时对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 噪声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②严格落实《**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未进行夜间施工,午休时段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在施工招投标时,将施工噪声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 ④在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制订了具体降噪工作方案。 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保护目标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 ⑥加强人员管理,施工前做好培训,制定相应规定。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施工,未私自开工。对人为活动噪声有管理制度,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增强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⑦在运输基础施工所需混凝土、铁塔组立所需角钢、导线、绝缘子、金具时,合理选择运输时间,途经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轻运输噪声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 固体废物: ①废弃土石方:输电线路塔基基础施工产生的余方,平摊到塔基周围,覆以植被,无弃土外运。 ②生活垃圾:线路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③拆除固废:拆除的铁塔、导线、地线和金具等可回收固体物由建设单位按照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绝缘子、拆除地上基础的废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 运营期: 生态影响:①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④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区域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⑤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项目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无人机巡检时不得恶意驱赶、追逐野生鸟类。 ⑥加强对线路维护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如在工程周围遇到鸟巢、雏鸟和野生动物,需在林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安置; ⑦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遭破坏的设施。 污染影响:声环境: 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路迁改前后声环境基本相似,不新增声环境影响因素,采取合理设计、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电磁环境: ①本项目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②电力线路迁改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路径走线,路径避让了居民集中点等重要区域,采用双回垂直异相序方式架设;线路路径合理。 ③迁改后,本项目导线最低线高不低于13.2m,**段导线对地高度较原线路有抬升(迁改前为12.9m),迁改后导线架设最低对地高度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要求的居民区220kV架空线路对地最低距离7.5m的要求。且根据预测,居民区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标准要求和磁感应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标准要求。定期进行线路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可能导致电线高度降低或安全隐患的问题。 ④线路路径沿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本工程输电线路选线时已避开集中敏感目标,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⑤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的环保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 ⑥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电磁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风险: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生态影响: 已采取的植物保护措施 ①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对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活动严格按规程规范施工,确保区域林木安全;加强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肆意破坏当地林木。 ②在实施前细化线路方案及施工方案,通过设置彩旗绳限界等方式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范围。施工运输及作业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域。 ③不进行通道内全部林木砍伐,仅针对高度过高的树木进行砍伐处理,未随意砍伐树木。 ④施工便道:本项目共**施工便道长约1631m,宽度为5m,占地面积8155m2。施工便道已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处,以减少植被破坏,临时施工便道采用生态型路面,同时施工人员未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 ⑤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塔材、金具等材料输运到施工现场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并及时进行组装,减少现场堆放时间,减少对植被的占压。本工程设置的牵张场与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合并,未单独设置牵张场,最大程度减小了占地带来的植被破坏影响。 ⑥塔基基础开挖**行表土剥离,保存好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按照土层顺序进行恢复。 ⑦架线方式:选用环境**的架线施工手段,减少对区域经济林木的破坏。 ⑧杆塔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置,可减小土石方开挖量,减小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已采取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最小施工范围,保护好野生动物的活动区域。 ①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 ②对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并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止对爬行动物本身及栖息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③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活动区域的破坏,尽量保留临时占地内的灌木林地、草本植物,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 ④未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沟,加强对油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水库水质及鱼类产生影响。 拆除工程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拆除的固体物主要为拆除220kV遂双二三线架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1.4km,拆除杆塔共计4基。 ①拆除固体废物及时清运,避免对植被长时间占压。拆除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固体物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固体物由****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②本项目拆除铁塔4基(原7#-10#)以及拆除塔基基础,拆除后对既有铁塔塔基处进行土地整治及表土回覆,拆除塔基均在绵遂内铁路及**高新站用地范围内,因此无需对拆除占地进行复耕复垦。 已采取的迹地恢复措施 ①在进行施工便道修筑前,对施工便道路线进行认真详细踏勘,以尽量少开方、少砍伐林木、少破坏环境和植被为原则。施工前期对区内的表土层采用人工稿锹等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人工搬运至集中堆放场或临时堆放的位置平铺,堆放期间严禁人为踩踏,采取临时拦挡、覆盖等措施进行防护。 ②在施工便道修筑开方、挖方过程中,未随意向下坡方向倾倒弃土,堆放在塔基旁妥善保存,防止水土流失引发滑坡,造成更大的环境破坏。及时将砍伐的林木进行清理并及时运离现场。 已采取的环境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间对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范围等采用彩旗绳限界,严格限制施工运输扰动范围和施工作业区域。 ②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保护生态环境、动植物**的责任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培训。 ③根据地形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划定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范围红线,严禁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超出作业区域施工,避免对项目占地区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 ④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时,根据“三同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 已采取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为3351m2。建设单位已编制《绵遂内铁路三电迁改(**段)架空线路永久基本农田不可避让性及相关影响论证报告》,已办理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对项目周边农田进行保护,减少对周边基本农田及作物的影响: ①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避免对临时占地范围外的农田造成影响。 ②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未随意破坏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 ③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及恢复工作,尽可能降低施工对农田生态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 已采取的表土剥离及利用措施 ①本项目共占用耕地0.3377hm2,遵循**市**区、**区自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再利用; ②施工过程中对表层土壤进行分层剥离(剥离深度约为20cm)、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同时要将表层土单独堆放用土工布进行临时防护,以便工程结束后用于恢复植被; ③在表土剥离过程中,做到应剥尽剥,避免耕作层土壤数量和质量的损耗; ④剥离的表土若暂时存放在项目区域,未堆放在附近未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内,并采取土壤养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⑤剥离的表土按照即剥即用、就近利用、高效利用的原则,****政府统筹安排利用,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土地整理复垦、耕地恢复、改造提质及绿化工程等项目。 建设单位已采取的还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已进行植被恢复、农田复垦复耕。 ①植被恢复:对于临时占地区域应尽快根据原土地利用性质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尽快对施工临时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③土地整治:利用耕地设施翻地复耕,耕深0.3m,然后平整土地,人工施土杂肥。 ④农田复耕:采用剥离的表土循序分层回填,根据当地种植特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在农地可种植绿肥作物,加速农业土壤肥力的恢复。 撒播草籽:对施工便道两旁及塔基临时施工场地等占地进行撒播草籽时用绿色密目网覆盖。草籽应在雨季播种,播深2~3cm,撒播后覆土1~2cm,并轻微压实,以保持土壤水分,达到固土、绿化的效果。草种应选用适应性强的耐热、耐湿、耐贫瘠;繁殖容易、管理方便的当地适生草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进一步降低工程对林地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迁改输电线路所在区域未发现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分布,施工期已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其建设未改变区域内野生植物类型,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影响较小。 污染影响:经现场调查: ①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并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减少扬尘产生; ②开挖施工时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现场撒落的渣土及时清扫; ③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或防尘布遮盖,避免运输途中物料散落; ④未收到附近居民的相关投诉。 经现场调查: ①本项目塔基浇筑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未进行现场搅拌,****加工场。因此,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 ②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在当地租用民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生活污水未排入项目周边的地表水体。施工固废未排入河沟。 ③无名河沟段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未在靠近河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生活污水利用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未排入河沟。施工期临时土石方、施工材料及施工器械堆放在塔基旁的临时施工场地内,远离水体的位置,弃方堆放在塔基下夯实,弃方及生活垃圾未弃入河沟。 ④项目未设机械维修点,利用****汽修厂等解决机械维修、保养问题。建设单位加强施工设备维护,避免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降雨时对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 ⑤未收到附近居民的相关投诉。 经现场调查: ①施工已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②施工期施工单位已严格落实《**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未进行夜间施工,午休时段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招投标阶段,已将施工噪声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 ④在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已制订了具体降噪工作方案。 ⑤已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保护目标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 ⑥加强人员管理,施工前已做好培训,制定相应规定。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施工,未私自开工。对人为活动噪声有管理制度,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增强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⑦在运输基础施工所需混凝土、铁塔组立所需角钢、导线、绝缘子、金具时,已合理选择运输时间,途经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轻运输噪声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 ⑧未收到附近居民的相关投诉。 经现场调查: ①废弃土石方:输电线路塔基基础施工产生的余方,已平摊到塔基周围,覆以植被,无弃土外运。 ②生活垃圾:线路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已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③拆除固废:拆除的铁塔、导线、地线和金具等可回收固体物已由建设单位按照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绝缘子、拆除地上基础的废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 ④未收到附近居民的相关投诉。 运营期:生态环境:经现场调查: ①已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已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④已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并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区域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⑤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项目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无人机巡检时不得恶意驱赶、追逐野生鸟类。 ⑥已加强对线路维护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如在工程周围遇到鸟巢、雏鸟和野生动物,需在林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安置; ⑦已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遭破坏的设施。 污染影响:经现场调查: 声环境: 已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调试期间未收到附近居民关于施工噪声扰民的投诉。 电磁环境: ①已选用本项目建议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②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已严格按照规划路径走线,路径避让了居民集中点等重要区域,采用双回垂直异相序方式架设;线路路径合理。 ③迁改后,本项目导线最低线高不低于13.2m,**段导线对地高度较原线路有抬升(迁改前为12.9m),迁改后导线架设最低对地高度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要求的居民区220kV架空线路对地最低距离7.5m的要求。且根据预测,居民区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标准要求和磁感应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标准要求。已定期进行线路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可能导致电线高度降低或安全隐患的问题。 ④线路路径沿线已设置警示标识标牌,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本工程输电线路选线时已避开集中敏感目标,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⑤已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已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的环保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 ⑥已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电磁环境监测工作。 ⑦调试期间未收到投诉。 环境风险:运营期由相关单位定期线路巡视,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并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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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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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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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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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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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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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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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