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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集团****公司
拉烈供电所宿舍楼等5个房屋建筑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公告
根据《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和自然**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集团****公司已委托具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壮族自****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华信****公司对“****集团****公司拉烈供电所宿舍楼等5个房屋建筑”进行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测鉴定,经鉴定,该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结论表明:建筑整体安全性等级为Bsu级,尚不明显影响系统的工作。
现将鉴定报告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期满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该鉴定报告可作为房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资料,建设单位可按(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要求,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讯地址:**县**镇**街21号5楼建筑市场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3),联系人:唐秀付,联系电话:0778-****257。
特此公告。
附件:1.****集团****公司拉烈供电所宿舍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集团****公司****电站主控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集团****公司****电站综合楼2号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集团****公司拉烈供电所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5.****集团****公司拉仁供电所综合楼2号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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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