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康绿生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大桥镇1200亩林木采伐及林权经营承包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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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1200亩林木采伐及林权经营承包项目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
冕**大桥镇1200亩林下经济项目(林木采伐及经营承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省凉山州冕**大桥镇

2.项目规模:甲方已合法取得的集体林约1200亩范围内的林木采伐及经营权承包(具体四至范围、林地分布图、林地权属证明详见附件,以附件为准)。

3.项目现状:甲方已对该项目范围内的部分林木进行了采伐,剩余林木及采伐迹地经营权按本招标文件整体承包给中标方。

4.承包方式:将本项目现状下的林木采伐及经营权以现状打包承包,由承包方全额投资、自行组织采伐、加工、销售及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5.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止。承包方应在**期限内完成全部采伐、加工、销售及迹地清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林木采伐、木材加工或木材销售等相关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具有组织林木采伐作业的能力,作业人员须购买相应的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费用:综合单价包干,价高者中标,该费用为固定对价,不因实际采伐量的增减而调整。

2.支付方式: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承包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中标方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全面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中央街支行

账号: 226********005025

转账备注:项目编号+冕**大桥镇1200亩林下经济项目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说明

1.计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根据项目现状及自身经营能力,对承包总价进行一次性报价。

2.报价内容:投标报价为中标方就本项目全部权益支付给招标人的固定对价,包含但不限于林木采伐经营权承包费、林权经营承包费等一切费用。

3.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及风险;

(2)中标后,山场采伐、木材生产、运输、销售及迹地清理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3)承包费用不因实际采伐量的增减而调整。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函(含报价金额及承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6)履约承诺函(含安全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承诺);

(7)施工组织方案或经营方案。

2.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一副,密封递交。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元,未中标的在开标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加急标书代写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7月10 日18:00 时前;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四****公司凉山办事处 ;

3.联系人: 王红 联系电话: 187****7825 。

八、评选与确认

1.招标人自行组织综合评审,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企业实力、类似业绩、经营方案等因素,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承包方。

2.评选原则:以报价最高且综合实力最优者为中标候选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4.投标期间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中标方权利与义务

1.中标方在支付全部承包费用后,享有本项目范围内林木采伐、加工、销售及经营的自主权。

2.中标方负责自行办理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等相关证照,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保、林业、工商等相关法律法规。

3.中标方负责采伐、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为全体作业人员购买足额保险,做好现场防火、安全防护及迹地清理等工作。

4.中标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纠纷、罚款、债务等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5.中标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十、违约责任

1.中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一)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用的;

(二)在作业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章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经书面通知后拒不改正的;

(三)拖欠民工工资,导致劳务人员停工、闹事,对招标人或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超出约定范围采伐的;

(五)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发生重**全事故的;

(六)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擅自转让、转包给第三方的。

2.因上述情形导致招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中标方已支付的承包费用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另行发包。

3.因招标人原因导致中标方无法正常进场作业或无法正常经营的,招标人应退还中标方已支付的承包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中标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十一、其他

1.工期要求:中标方须在**期限内完成全部采伐及迹地清理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进行罚款。

2.税费: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须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与最终签署的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二、附件

1.林地分布图及四至范围图

2.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备注:附件资料,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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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О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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