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绵投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中科绵投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科绵投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Ca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涪**玉皇镇坚堡梁村。
2.2规模及投资额:对三条500t/d的垃圾焚烧线实施烟气净化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焚烧发电项目烟气排放标准。拟采用“烟气再循环+SDA半干法脱酸+SGH/WGH烟气加热+碳酸氢钠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催化滤袋+烟冷器-暖风器”工艺,设备有效年可运行时间大于8000小时以上。
2.3计划工期:
本次**中科烟气提标改造顺序为#2-#3-#1,每台炉改造时间间隔2月以上,总工期约518天,拟2027年12月底之前完成全部改造内容,以下为分项施工工期(每项施工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除分项施工周期外的时间为施工准备时间):
(1)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组织足够人员开展现场工作;
(2)合同签订后50个自然日内(#2炉停炉前)需完成各提标改造及余热利用公用系统、#2炉SGH/WGH、#2炉氟塑料换热器及省煤器土建施工、钢结构安装及设备预就位工作;
(3)烟气提标改造公用部分的建设、安装以及公用部分与其他运行中焚烧线、汽轮机等系统的接口,必须在#2炉改造期间全部完成;
(4)单台炉停炉后20日内完成烟气系统贯通,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具备余热锅炉低温烘炉条件(因余热锅炉一通道浇注料更换须进行低温烘炉);
(5)单台炉停炉后30日内具备整套启动条件,各系统设备设施全部施工、调试完毕。
2.4招标范围:中科绵投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提标改造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土建、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等(详见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Car近年(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Car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已完成至少1项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Ca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8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8 09:2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2026-04-30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未满30日,理由是: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816-****973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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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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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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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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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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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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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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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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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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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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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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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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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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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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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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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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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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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日期:2026-07-0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公共**交易平台(**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25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25年12月22日。标书代写